何謂“竊”?漢語字典中給出的解釋:“竊”為“偷盜”之意,即以不合法不合理手段取得。這種行為既不光彩,也不會有好結果。中國和日本圍繞釣魚島之爭看似紛繁復雜,但細究起來,所有問題皆源自一個“竊”字,一切紛爭皆因日本“竊”島而起。
首先,之所以說“竊”,是因為釣魚島屬于中國,與日本無關。日本為證明釣魚島是自己領土,絞盡腦汁,挖空心思,到處找借口、尋依據,說什么釣魚島是日本商人最早“發現”,是所謂的“無主地”,“日本的固有領土”等等,純粹是睜眼說瞎話,變著法兒掩蓋“竊”的行徑。釣魚島歸中國,有史記載,有圖為據。世上先有釣魚島之稱,后有“尖閣”之謂。釣魚島之名15世紀已出現在中國明代史籍,所謂“尖閣列島”,1900年才被日本學者黑巖恒提及。大量史籍證明,中國最早在釣魚島從事生產活動,將釣魚島作為臺灣附屬島嶼納入海防區域。日本著名歷史學家井上清的研究表明,1868年明治維新前,除中國文獻外,在日本和琉球根本找不到獨立涉及釣魚島的文獻。
事實很清楚,釣魚島的主人是中國,不是日本。日本人從中國竊取釣魚島,以為改個名字就能變成自家的物件。事情恐怕沒那么簡單,好比有個偷車賊,偷了人家的汽車,以為回家換個車牌,別人就不會發現了。這種想法完全是自欺欺人。偷來的東西,再怎么偽裝掩蓋,也改變不了它的屬性,產權還是人家的。
其次,之所以說“竊”,是因為日本當年做賊心虛,侵占釣魚島的行動偷偷摸摸,無顏示人。日本國立公文館、外務省外交史料館和防衛省防衛研究所圖書館數十份明治時期文件顯示,日本政府非常清楚,清朝政府對釣魚島擁有主權。因為擔心清政府反制,日本在1885年第一次實地調查釣魚島后,遲遲不敢實施侵占行動,而是在甲午戰爭清政府敗局已定,趁機通過內閣秘密決議,將釣魚島等據為己有。之所以搞秘密決議,正是因為這種行為見不得人,曝不得光。如果確像日本所說的那樣,是日方在第一時間發現了釣魚島,日本內閣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開會討論,堂堂正正地公之于世,何必秘密通過決議?何必暗中操作,秘而不宣?世人完全可以想見日本當時竊島是如何鬼鬼祟祟,躲躲閃閃,左顧右盼。日方宣稱對釣魚島進行的所謂勘探行動,實則是為偷竊行為望風探路,看看從中國手中怎么“竊”島更安全、更便利。
第三,之所以說“竊”,是因為任何“贓物”不管你怎么折騰,怎么包裝和買賣,不管經過多少年,都改變不了它的主人和屬性,早晚要物歸原主。“中國主權”的標簽是怎么也抹不掉的。日本如今想通過“購島”來改變釣魚島屬性是徒勞的、無效的,只能更加暴露釣魚島被日本竊取的實質,讓世人更清楚地了解釣魚島問題的真相。
日本“竊”取中國釣魚島是鐵的事實,抵賴不掉,掩蓋不了。我們奉勸日方,丟掉幻想,拿出勇氣,糾正錯誤,老老實實同中方商談,妥善解決釣魚島問題。靠玩小聰明、耍無賴是過不了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