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日本政府正式決定從所謂“尖閣列島島主”手中,直接“購買”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的北小島和南小島。
日本這一嚴重違背兩國共識,單方面挑起風波,破壞中日關系大局的做法,已經引起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強烈抗議,并讓人再度關注起“中日是否存在關于釣魚島主權爭端的默契與共識”的話題。
早在中日建交談判之初,釣魚島主權歸屬分歧便是建交談判的重大障礙。當時,鑒于實現邦交正常化是兩國外交戰略選擇中的當務之急,雙方領導人為避免因釣魚島問題阻礙建交進程,約定對此“以后再談”。此即可視為中日在釣魚島爭議問題上存在“默契”的濫觴。
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中日為締結和平友好條約而努力。為此,鄧小平副總理訪日期間關于釣魚島問題與日本領導人達成默契的事實,更為兩國輿論界和公眾所熟知。1978年10月25日,鄧小平同福田赳夫首相舉行會談時說:“對一些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比如你們叫尖閣列島,我們叫釣魚島的問題,就是有一些看法不同,可不在會談中談……我們下一代會比較聰明。大局為重。”福田對此未表示反對。
然而,自1996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后,日本外務省驟然改變了事實上承認爭議并與中方達成默契的官方立場。為此,中國外交當局多次與之交涉。1996年11月23日,中國外長錢其琛會見日本外相池田行彥,要求日方不得擅自改動雙方對釣魚島達成的共識。池田表示,日中雙方在此問題上立場不同,但應冷靜對付,努力避免因此損害兩國關系大局。日本一些民間人士擅建所謂燈塔,與日本政府的立場毫無關系,相反是給日本政府出了難題。
此外,相對于中國政府“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立場,日本政府表示右翼行為“背離政府立場”,日本政府“不參與、不支持、不認可”右翼行為。日本海上保安廳一直在阻止右翼分子登島,限制向島上運送建筑材料。
2002年,日政府從民間手中“租借”釣魚島等三個島嶼。對此,我方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日方稱此舉旨在“保持對有關島嶼的平穩和穩定管理”,禁止任何人擅自登島。日方內部向我方說明此舉意在防止日本右翼分子登島引發爭端,“租借”是日方研究的措施之一,考慮到中方難以接受日政府將釣魚島收歸“國有”,經反復權衡,采取了“租借”方式。直至最近,日本警方仍對登島的地方議員和國會議員進行傳喚和訊問。
以上事實,難道不是日方清楚知道中日存在釣魚島主權爭端的有力證明嗎?
綜上所述,在兩國實現邦交正常化以后四分之一世紀里,這一爭議大體上是以默契形式存在于中日間的外交實踐中。只是1996年以后,日本開始否認存在爭議的事實,致使該問題愈加復雜,并埋下了爭端爆發的“火種”。
如今野田政府置兩國默契與共識于不顧,掩耳盜鈴地把屬于中國的島嶼倒買倒賣,更是走在一條錯誤和危險的道路上。
如果日本不及時回到正視爭議前提下的對話,繼續一意孤行,那事實將充分證明,無視歷史默契和共識,日方必將承擔現實后果。(高洪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