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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山東省政府近日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之前分別實施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合二為一,實施統一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由此,在全國范圍率先實施城鄉養老并軌的省份,已呈日漸擴大之勢——此前,江蘇已于今年初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并軌,廣東亦已基本實現城鄉低保并軌。
實施城鄉養老并軌,意義重大。其不僅體現了城鄉居民在基本民生保障層面的公平,更為新一輪城鎮化消除了因民生保障不均所造成的阻力。
也許,有人會認為,城鄉養老并軌改革的方向是對的,但當下全面實施的條件仍不成熟。因為,當下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并軌的省份,均為經濟較為發達、財政相對寬裕的省份,而這對于其他經濟相對欠發達的省份來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客氣地講,這是一種托辭。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并軌,將農保轉為城保,固然會相對增加地方養老保險補貼支出,但是,這部分相對增加的養老保險補貼支出,并非多得會導致地方財政失衡的地步。
以江蘇實施城鄉養老并軌為例,實施后由農保轉為城保的新增人數近1000萬人,由此增加的養老保險補貼支出每年約為20億元。試問,區區每年20億元的財政增加支出,誠心實施城鄉養老并軌,有哪個省份擠不出來,更何況許多省份的人口要遠少于江蘇。
其實,實施城鄉養老并軌的話,各地只要相對減少些行政支出,減少對某些企業的不必要的政府補貼,或相對增加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僅為5%-10%),就沒有問題。將這些錢轉為養老保險補貼支出,即使經濟再欠發達的省份,也完全有能力實施城鄉養老并軌改革。
歷年來,我國養老保險的雙軌制,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一是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養老保險的雙軌制,二是城鎮職工和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雙軌制。而這其中,客觀而論,盡快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并軌,不僅是最為緊迫的,亦是阻力相對較小的。
盡快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并軌,其緊迫性在于,農村居民在社會保障層面最為欠缺,更何況在新一輪城鎮化行將開啟之際,如果不能給予農村居民更多的社會保障,其推進的阻力(尤其是土地流轉)無疑是巨大的。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并軌,與打破城鎮職工和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會直接造成公職人員的強力抵觸情緒相比,其改革阻力毫無疑問會小得多。
實現城鄉養老保險并軌,意義重大,應盡快推進。實際上,實現城鄉養老并軌,所需要的資金規模并不龐大。就按江蘇新增的1000萬人,每年支出20億元為標準來計算,全國實現養老并軌每年所需要支出的也就幾百億元的規模。這與全年超過10多萬億元的財政收入相比,并不算什么。以此觀之,推進城鄉養老保險并軌現實條件已經具備,需要的主要是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