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摔死女童,公交車上縱火,機場制造爆炸,家樂福內買刀砍人,養老院內放火……連日來國內發生一系列惡性案件,當事人以極端暴力方式不惜危害社會公共安全來宣泄個人內心的不滿,讓整個社會充滿戾氣,讓善良的人們不寒而栗。
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需要有理性思考精神的社會公民,一個文明進步的社會,極端與暴力,從來都不是受到認可、值得鼓勵的解決問題方式。生活有點不順就走極端、利益有點糾紛就訴諸暴力,個別人心靈扭曲,遭遇挫折,整個社會就得跟著惶恐不安,這樣的暴戾之氣實在令人憤慨。
從心理學而言,戾氣愈盛,情緒愈極端化,就易被焦躁、報復、狠毒等心魔控制了心智,進而以殺人、放火等極端方式宣泄心中的負面情緒。不但自己的訴求無法得到滿足,由此帶來的是災難性的后果,毀了自己,傷及無辜,危及社會。
觀察這些暴戾之氣作祟的案例,不難發現,有些當事人自認為是弱勢群體,懷著極大的不滿與火氣,任憑暴戾之氣遷怒無辜之人,甚至是老幼婦孺。但是,其不受控制的戾氣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理由,任何理由都不應危害公共安全,他們的行為不僅沖擊了社會公序良俗,也嚴重踩上了違法犯罪的紅線,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近幾起案例雖是個別的,但其對社會產生的“負能量”卻不容小覷,嚴肅對待、積極處理刻不容緩。每一位公民是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每一位公民的行為亦都影響著社會的發展,每一位公民都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對社會負責,回歸人的道德與良知,用正確積極的心態解決問題。在依法懲處違法犯罪的同時,也應重視對此類社會現象的溝通疏導,用“正能量”感染和消除“負能量”,如此方能形成積極向上的良性循環。
平安中國、法治中國是實現“中國夢”的內在訴求,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根本任務和原則,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基本目標。對于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極端暴力行為,我們要旗幟鮮明地反對并予以譴責,向社會宣泄戾氣并觸犯法律的人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嚴懲。少一分“戾氣”,多一分“和氣”,和諧社會才可期待。(中國臺灣網 扶海濤 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