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官員把行政審批等手段當作“管”的手段,以為抓住審批才能管好市場和社會。這種傳統的計劃思維,往往導致該放的不肯放,該管的也管不好。
近日,國務院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機構職能轉變工作。李克強總理在講話時指出,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把政府工作重點轉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
“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這一通俗表達,再次印證新一屆政府力推職能轉變的決心。而能否正確理解政府職能轉變、確保落實到位,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理解“放”和“管”的關系,要舍得放權,管該管的事。
有些部門和官員舍不得放權,一方面是出于利益算計,緊抓著行政審批等權力不放,想從中尋得中飽私囊的機會;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個認識誤區,有些官員把行政審批等手段當作“管”的手段,以為抓住審批才能管好市場和社會。這種傳統的計劃思維,往往導致該放的不肯放,該管的也管不好。
改變這種現狀,先要從“放權”開始。最近一個多月內,兩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取消和下放了133項行政審批事項。在中央層面,“放”已經成為共識,但是到了具體的部門和地方政府,會不會出于利益等各種考量,而在執行上打折扣,是公眾比較擔心的地方。
所以,要讓“放”真正落到實處,除了要確保把權力真正放給市場和社會,而不是“下放”給下一級政府之外,還需要同步調整相關部門的重心,讓其把“該放的權力”放掉后,就要監督他們“把該管的事務管好”。
政府放權不是為放而放,而是為了實現行政職能的科學、合理、規范運行。比如,政府不再參與具體的經濟決策,但能否負責好信息提供、維護秩序乃至監管環境?這樣的“放”,一點也不比以往的“管”輕松。
再如,在食品安全監管的問題上,如何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國產奶粉遲遲在信任低谷徘徊,和政府監管上的職能缺位不無關系。當下對食品安全的焦慮背后,很大程度正是出于對安全監管的擔憂。無論是標準的制訂,市場的監管乃至法律的執行,政府往往并不是管得太多了,而是管得太少了。
所以,隨著“放權”和“管事”的逐步推進,在對地方政府和官員的考核上,有必要根據“管事”的不同,進行相應的調整。
政府接受民眾的賦權,料理眾人之事,既不能無限制地擴大權力,固化利益,從而對市場主體和一般民眾形成擠壓,也不能無所作為,放棄公共責任。無論是“放權”還是“管事”,其出發點和歸宿,都應該是民眾的利益。惟其如此,才能適應現代政府治理的內在要求,也才能真正提升公信力和權威性,實現政府角色的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