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深州農村信用聯社一份核銷貸款文件里,深州市副市長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崔朋等43人“被死亡”,另有15人“失蹤”,58人涉及貸款額約250萬元。知情人稱對位高權重者,信用社主任以核銷貸款送人情,沒權沒錢的借款人送給信用社主任20%到30%的禮便予以核銷。曝出的核銷清單上大多數人都有償還能力,其中有的位高權重難追討,甚至有抵押物也被核銷,從而逃避債務!邦愃茊栴}在各地信用社并不少見!(4月8日《新京報》)
明明還健在的人,因為一份假造的死亡證明或失蹤證明,就能將貸款一筆勾銷,這樣的“死亡名單”讓人驚詫。眾所周知,在農村信用社里,沒有一點關系或者背景是很難貸到錢的;于是,在這份核銷清單中,公職人員和村干部的比例極高。不僅有副市長、市公安局副局長,還有很多的鄉鎮干部、市法院工作人員、村干部及其家屬。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些人都具有還款能力,之所以遲遲不還,正因為有法子,索性不還。借信用社的錢不用還,借到就等于賺到,誰能說這不是另一種貪污與分贓?
通過“被死亡”核銷貸款,在全國各地信用社未必是孤案,很多基層信用社壞賬驚人,甚至資不抵債,就是因為諸如此類的“合法的賴賬”太多,并且已然形成“破窗效應”,本來想還錢的也跟著不還了。借錢者賴賬不還與信用社想法子銷貸,配合得十分熟稔,儼然成為一種“雙贏”:賴賬者得到撿來的便宜,信用社送了順水人情并且還有尋租好處。問題是,信用社“被死亡”核銷貸款究竟是慷誰之慨?
信用社的壞賬最后無不是兩種解決辦法,要么稅收優惠,要么財政補貼。說白了,那都是納稅人的錢。“死亡名單”里的那些位高權重者,好比一只又一只的碩鼠,用一張假證明就從納稅人的口袋里偷走了大量的血汗錢。
某種意義上,假造“死亡名單”核銷貸款是一種有預謀的私占和盜竊,其犯罪情節比曾經引發熱議的許霆案要嚴重得多!氨凰劳觥钡馁囐~不還者,以及假造證明幫助老賴徹底賴賬的信用社官員,都應該被嚴格追究法律責任。惟其如此,信用社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金融服務作用,而不至于淪為位高權重者的免費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