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開,可以改變政府在鐵路發展中承擔“無限責任”的困局;形成“企業運營、政府監管”的鐵路發展模式,具備最基本的條件。
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我國將實行鐵路政企分開,國務院將組建國家鐵路局和中國鐵路總公司。拆分鐵道部,可以說是邁出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一步。
客觀評價,鐵道部在過去計劃經濟時代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社會發展中也做出了巨大貢獻。但由于體制機制轉變滯后,鐵道部政企不分、普遍服務業務與盈利性業務不分,不僅成為制約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完善的重要因素,而且也成為制約鐵路自身更高質量、更快速度地發展。例如,劉志軍案深刻地反映了鐵道政企不分帶來了巨大的權力尋租空間;主要領導不受約束,不顧實際地大干快上留下了安全的巨大隱患;再例如,鐵路建設對資金的需求極大,但在政企不分的格局下,在行政壟斷一統天下的情況下,在盈利性業務前景不明的預期下,大量閑置社會資本很難進入到鐵路投資領域,也不愿意進入到鐵路投資領域,使得我國在金融體制大發展的情況下,鐵路反而不能借助現代化的金融工具融資,制約了鐵道的長遠發展。
因此,這次對鐵路管理體制的改革,亮點在于政企分開。改革的方向值得肯定,改革的力度值得贊許,鐵道部的政企分開,為政府向市場進一步放權奠定了體制基礎。有了中國鐵路總公司這個企業,就可以明確在鐵路發展領域政府職能與市場職能,就可以逐步把政府承擔過多、過細的行政管制職能放開、松綁;也可以改變政府在鐵路發展中承擔“無限責任”的困局;形成“企業運營、政府監管”的鐵路發展模式,具備最基本的條件。
我們仍要清醒地認識到,鐵道部政企分開,是邁向鐵路市場化的第一步。撤銷鐵道部,更有利于破除鐵路壟斷,為地方、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場,也打開了方便之門。未來一段時間內,如何約束未來中國鐵路總公司的行政壟斷地位,如何區分其普遍業務與盈利業務,將盈利業務如貨運等,嘗試向市場開放;如何形成社會資本無阻力進入、無阻力障礙退出的機制,讓民間資金公平參與建設鐵路配套設施等,還需要更為艱難的改革。
值得欣慰的是,鐵路改革具有后發優勢,不必再重走一遍其他行業走過的市場化改革的探索之路。方案不難制定,關鍵仍在于樹立公共利益本位,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繼續深化鐵路體制改革。(匡賢明 學者)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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