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太鬧了!”這是成龍大哥的驚呼和抱怨——新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成龍一到駐地,便被媒體團團圍住,長槍短炮,圍追堵截,八卦問題,不絕于耳。其實成龍新任,對于政協,還不熟悉,也“沒準備好”,連一個完整的提案都還沒有,但是照樣層層圍住,看來是把“兩會”當成了“追星”的較力場,把政治性的事兒“鬧”作“娛樂”來追了。其實豈但是成龍委員,便是他的經紀人,這幾天也成了圍追的焦點——你真把這政治協商的嚴肅會議,當成了“娛樂”,當成了“營銷”?
追“明星”,在于過往的“兩會報道”之中,已非什么新鮮事。君不見大會堂門外,但凡明星走來,便有記者簇擁,層層阻攔,一路小跑之下,追的問題無非傳聞八卦;君又不見有的報網,雖稱會議報道,興趣也在幾顆“星”兒,從他的衣著、走步,直到她的發型、濃妝。“明星”追完了,便去追 “美女記者”、“美女發言人”直至“美女服務員”,變成了“娛樂盛宴”。“追星”原是娛樂版的主打,但到了年度議政的殿堂,仍然成習不改,說他“錯位”也好,論其“跑題”也罷,總之習慣了,改也難。
其實還有一種“娛樂化”,也值得一議,那便是把某些代表委員也當成“星”來追。政治當然也可以有“明星”,參政積極、議政有道,發言有水平、直指問題實質,提案見功力、一石激起千層浪,所以成了亮點、焦點,當然不妨“追”一下。然而有些媒體的“追星”,其興趣并不在此,而是專門跟蹤、放大“雷人雷語”。什么人敢于“放橫炮”,什么話出格沒譜,什么發言可以引人發笑,就來“追”什么,似乎越離奇、越怪異,越好。總之,是按照“娛樂化”的標準來選題、定對象。這樣一種“追星”,其實比老是圍堵幾個“影視明星”更不值得。
有一位身兼市長的人大代表,前天說了這樣一番話,明明是金融類的報紙,遇到我這樣的代表也不問問經濟問題,而要從我嘴里掏“八卦”、挖緋聞,白白浪費了采訪時間。這番話值得我們的某些同仁反思甚至臉紅——因為這“浪費”的,豈只是“采訪時間”,更有著媒體的公眾形象和公信力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