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幾個環保組織聯合致環保部一封公開信,稱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在河北省秦皇島西部生活區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評過程中,存在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的情況,要求撤銷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的環評資質。記者近日深入事件發生地進行調查。(1月29日《人民日報》)
環評造假,是突然冒出來的新問題。從書面材料來看,有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告,發放了民意調查表,村民都簽字表示同意建設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公眾參與程序全部到位、合法。而事實上環評項目并沒有公布信息,民意調查表也是偽造的。
所謂的“調查表”經核實發現:“查無此人”共計15人;填表時已死亡1人;離開村子多年14人;涉嫌違法而潛逃8年1人;重復填表1人;1人在鎮政府工作,1人未找到,共有2人未核實。剩余65份調查表與村民名字相符,但65位村民都寫證詞并按手印表示“此前未見過該調查表,調查表不是本人所寫,且不同意在該地建設垃圾焚燒項目。”可以說,這完全是環評機構一手策劃的虛假民意調查。
那么環評機構為何要替企業造假呢?原國家環保總局(現“國家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專家組成員趙章元教授一語道破天機:“企業給的錢多了,環評機構往往什么都愿意寫。”由于環評行為本身和出具的環評報告都非常專業,外行看不懂、弄不明,環評報告怎么寫,基本由環評機構隨意“捏”,環評機構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不良環評師發現有油水可撈。
與此同時,我們還沒有建立專門的約束機制、監督機制、問責機制和問題環評機構退出機制,而政府環保部門與環評機構往往是“老子與兒子”的關系,對環評機構弄虛作假監督乏力,環評機構的權力進一步被放大。環評機構的權力大,就有了尋租的機會和空間。企業發現這個秘密后,自然愿多出錢“公關”環評機構,致使原本無法通過環評的項目,在環評程序“合法”的外衣下逆民意而上。
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腐敗新問題,也是環境保護的巨大漏洞,如果不及時堵住這個漏洞,不能防止“企業給的錢多了,環評機構往往什么都愿意寫”的現象發生,那么將會有更多的“問題環評”橫空出世,受害的不只是當代老百姓,還有我們的環境和子孫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