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25日《中國經濟周刊》報道,財政部數據顯示,12月將有約1.9萬億元預算資金待支。這意味著,一些政府部門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突擊花錢時間。對此,財政部相關官員表示,突擊花錢并不違反預算管理規定,不僅發生在中國,日本也是如此。
或許應當承認,突擊花錢確實不違犯現行的相關規定,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它確實具有某種“日本也如此”的必然性,如一些預算項目必須等到年底集中結賬。但時下輿論詬病的顯然并非這些“國際慣例”,而是那種“國情特色”下的奢侈浪費性突擊花錢,比如組織公費旅游、召開豪華年會、濫發年終福利……
年復一年年底突擊花錢,根源何在?許多專家學者早已給出答案:“突擊花錢是現有預算制度設計安排下的產物”。根據現行預算制度,今年花錢越多來年可能獲得的預算資金就越多,反之則越少。也就是說,導致突擊花錢的真正癥結,并不在于它“不違規”,而恰恰在于,它是執行現行不合理預算管理制度的結果。
這種基于制度本身不合理、以“不違規”的合法形式出現的突擊花錢,很是可怕。一方面,憑借“不違規”的表面合法形式,突擊花錢會顯得非常理所當然甚至理直氣壯,另一方面,在“不違規”的制度化支持下,突擊花錢不僅會成為一種合理行為,而且也會成為一種普遍行為,其危害和后果會不斷放大加劇。
依據《預算法》,“各級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國方針”。《憲法》中也明確“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因此,就算突擊花錢確實不違反現行具體預算管理制度,卻也是值得深思,某些由此引發的問題也是需要加以重視和解決的。
時下中國,亟須政府突擊花錢的領域何其多。不斷以孩子生命為代價呼喚的校車投入欠賬,“營養”嚴重不足的學生營養午餐,不斷膨脹的養老保險空賬……如果任由突擊花錢發展蔓延,上述這些真正迫切需要花錢的領域又拿什么去“突擊”?(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