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公積金征繳“肥瘦不均”的問題開始凸顯。記者對青島多個行業調查發現,有的單位為員工一個月繳存五六千元,有的單位則只有一兩百元,不同行業之間公積金繳存額度相差數十倍。“繳的少用不起、繳的多有富余”現象越來越嚴重。(11月25日《半島都市報》)
在買房難的現實困境下,作為一項住房保障制度,人們對住房公積金寄予了厚望。然而,這項制度的實際運行卻不盡如人意。
越是高收入群體,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越高。面對居高不下的房價,最需要保障與扶助的低收入者,反而很難得到實惠。越是富裕的福利越高,保障制度到底保障了誰?
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制度好處的往往是壟斷行業,尤其是高管人員,有高額住房公積金補貼,還房貸基本無壓力。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對很多一般員工購房,公積金基本起不到有效的保障作用。
這種局面的出現,與目前亟須改革的收入分配問題息息相關,如果得不到有效調整,勢必導致“滾雪球”效應,加劇社會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