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xiāng)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對一般百姓而言,這是十八大最現實、最激動人心的亮點。收入增一倍,意味著經濟基礎的提升,有條件更進一步邁向小康幸福生活。
有人已經算出賬來,居民收入每年增7.2%,就可實現十年翻番。2011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8.4%,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實際增11.4%,都已輕松跨過7.2%的坎。所以,不論基于中國經濟的發(fā)展勢頭,還是堅信黨的執(zhí)政能力,都讓人有理由樂觀期待收入倍增由藍圖變成現實。
然而,還是有些問題需要明確。收入倍增,是一個總體的人均數,還是落實到每個人的具體數?隔壁大嫂做清潔工拿最低工資,鄰家大哥任銀行高管年薪數十、數百萬,八年之后,是不是同步翻一番?
不能不承認,在經濟發(fā)展成果這個蛋糕上,有些人切分到相當可觀的一份,有些人只得到可憐的丁點碎末。所謂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要改掉分配不合理的現狀,縮小貧富差距,讓全體人民群眾共享發(fā)展成果。這就是收入倍增計劃面臨的第一大考驗:面對既得利益者或明或暗的阻撓,敢不敢改?看準了方向,有改的勇氣,但是,善不善改也很關鍵。
實際上,收入倍增計劃必然有一個分配比例調整的問題。如果是人均倍增,最低收入者增倍是加一千元,高收入者增倍則可增收幾萬、幾十萬。顯然,這樣的倍增,不僅不能解決現實分配中已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還將進一步擴大貧富懸殊,加劇社會矛盾。所以,居民收入倍增不只是一個數字指標,更應內含有分配改革的理念、原則與制度保障。按國家收入政策的方向,“提低,擴中,控高”,收入倍增的理想狀態(tài)應該是,總體倍增的框架之內,對中、低收入群體有更大的傾斜,讓他們增收更多,讓社會更接近共同富裕。
居民收入倍增的實質意義,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未來物價管控機制是否得力有效。如果收入增一倍,物價也翻番,甚至工資沒有物價漲得快;貨幣貶值,錢不值錢 ,荷包暖和了,實際購買力下降了,這樣的收入倍增就毫無實際價值。很多人有此疑慮,不是沒有一點道理。上世紀80年代到現在,最低工資也大約增加了30倍,但低收入者沒有錢多卻有錢不夠用的感覺,沒有數鈔票的喜悅,只有生活艱辛的感嘆。
收入倍增的目標振奮人心,但它不是一個已成熟的紅蘋果等著人們去摘。對政府而言,僅僅是一個承諾的開始,而無數的考驗將會接踵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