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推錯了”,乍聽這話,肯定以為是敲錯了門。可當它跟一起征地案搭上邊,立馬讓人五味雜陳:據新華社報道,近日,蘭州市一片“城區最后的菜地”,遭遇了挖掘機的強行推毀,順便還強推了尚未征用的十多畝菜地。對此,當地相關負責人竟說:“推錯了”。
這實在是荒唐的一幕:征地,竟越過邊界,碾過私權的“菜園門”。菜被毀、地被推,對當事村民而言,除經濟損失之外,或許還有法律信仰的坍塌。“地是農民的飯碗,哪能說推就推”的悲憤控訴后,飽含著他們對濫權不確定性的焦慮。
這起“錯推”,何以來得這么輕佻?執行者的傲慢,難辭其咎。從無視村民呼聲,到事后狡辯的“大學生也會寫錯字,我們怎么就不能出點錯呢?”倨傲野蠻之態,讓人感到氣憤。錯推菜地,是對私權的踐踏,卻被他們輕描淡寫成“出點錯”,還類比為“寫錯字”——“對權利的半點侵犯也是侵犯”的道理,他們好像不懂。
錯推菜地,難逃越界的原罪;知錯不悔,自然是又添品行上的瑕疵。就算像當地負責人說的,純屬“不小心”,那誠懇地道歉、賠償,又有多難?很遺憾,讓相關責任方“低下高貴的頭”,不是件容易事兒。責任方執迷不悟的態度,充斥著對民生權益的漠視。這般輕慢,似乎延續了強拆者一貫的姿態:無論是“斷水斷電逼遷”,還是“保護性拆除”,都能發現執法者傲慢的影子。
錯推看似起于“不慎”,歸根結底,源于悖逆征地程序。試想,若征地能依循法律程序,遵循契約原則,提前劃定征地界限,公開地進行,錯推鬧劇怎會上演?縱然“不小心拆錯”,村民的“糾偏聲音”也不會被忽略。
“推錯了”,不是笑談,而是丑聞。若沒有對法律的敬畏,對民意的尊重,那公民的焦慮必然難消——這次,被錯推的是菜地,下次呢?(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