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之內,兩次抽檢,結果大相徑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站在了風頭浪尖。
2月29日和3月5日,藥監局先后向地方監管部門下發內部通知,通報檢出鉛、砷超標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產企業和內容物欺詐的8家魚油生產企業名單,3月30日,該局對外公布的“最新”抽檢結果卻顯示,原先公布的13家僅剩下1家產品不合格,8家內容物欺詐的魚油產品變為3個為假冒產品、其余產品檢查結果未予公布。
媒體報道稱,曾有涉事企業赴京“公關”,以致結果變更。藥監局有關負責人雖從專業技術角度作了回應,然而疑點頗多。調查還在進行,真相有待進一步確認,但無論如何,一家中央政府部門正遭遇一場十分嚴重的信任危機。
企業“公關”已經不是新鮮事物。企業可以找公關公司花錢刪帖,屏蔽對自己不利的信息,在權力得不到有效制約、容易上下其手的情況下,企業同樣可以花錢向權力部門購買“合格證”。在利益勾連上,和企業站在一起的可能是公關公司、社會組織,也可能是政府。
如果說地方政府部門被企業“公關”,范圍還只限于一地,中央政府部門之間的利益博弈,凸顯的還只是系統內部的利益分配問題,哪怕是“跑部錢進”中的“公關”現象,也還只是讓人看到政策、資源存在特殊的獲取方式,那么企業能夠直接“公關”國家藥監局,傳遞的意思難道不是最頂端的監管主體、職能部門都可以被資本收買?
中國的權力結構,決定了國人對權力的信任程度依層級遞減的現實,越往上層,越成為公信力的代表,越凝聚著公眾對政府、對國家的信心。下面再壞,人們還是相信上面是好的,作為中央政府部門的藥監局如果輕易被“公關”擊破,對國家公信力的影響可想而知。
法治已成為治國的一條基本規則。一個企業的“公關”手段能夠升級到擊潰權力部門高端,這不是什么權利,也不是依法辦事;政府部門不依法行政,超出法律劃出的邊界,就是對法治環境的破壞。市場經濟中,政府應當做的事情,是維護經濟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務,違背基本職責,總是“突破”和“超越”,更是政府形象的自我拉低,中央政府部門對應國家,對應上層,它的不良行為所起到的“示范”,引起的“震蕩”,產生的“影響”,是地方政府部門不能比的。
政府是社會公平的引導者和示范者,如果政府本身讓公眾產生制造不公平的聯想,通過艱難改革獲得的法治環境、市場環境難以為繼。因此,人們越來越看到,權力自我革命就是攻堅,正如溫家寶總理關于改革的那些說法。
目前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無論一個企業的發展、一個行業的發展,還是一個地方的發展,人們已經很少從公平層面予以理解,企業或地方的自身努力也往往被忽略,與權力的親疏關系反而被視為最重要的因素。這種現象,很難視為正常。
原局長鄭筱萸被判死刑,原副局長張敬禮被批捕,藥監局如何增進公眾信任,當有所作為。(肖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