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國內官員的履歷,也許你會發現,似乎每個官員都是完人。因為他們的履歷中記錄的,都是燦爛光輝的榮耀和政績,至于公務行為中的過錯和失誤,顯然是被忽略,“既往不咎”了。但很顯然,這樣的一份選擇性記錄履歷檔案,是有失客觀公允的。
從當前的官場生態來看,不少公職人員往往帶走的只是涂脂抹粉、逢迎上意換來的政績虛名,掩蓋的是過失和錯誤,留下的是爛攤子。
社會誠信道德的缺失,跟權力的失范有著緊密的聯系。一個公職人員,連自己犯下的錯誤都不愿意承擔,怎堪承擔民生改善和社會發展的重擔;連在底層造成的過失都不愿意承擔,怎能勝任更高更重的職位……選擇性記錄公務行為的考評體系下,造就了“帶病復出”、“帶病升遷”,也造成了政府公信力的滑落。作為社會誠信體系建立重要且理應垂范的群體機構,為公職人員建立“誠信檔案”,才能為整個道德體系的好轉提供示范。
信任,總是建立在客觀而全面的了解之上。公務行為中的錯誤和過失掩蓋了,讓民眾怎樣去信任公職人員的能力和品格?誠信的缺失,往往是信任斷裂的開始。因此,建立“公務行為終身負責制”的公務員“誠信檔案”,無疑是值得肯定,也是值得期待的。
但能否取得實際成效,要看公務人員的檔案和履歷由誰來寫。如果只是由監管部門來書寫,然后塵封在檔案室里,效果顯然是有限的。只有將這種“誠信檔案”的建立,置于更加廣泛的監督目光之下,才能發揮其最大的社會功用。(時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