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腐敗官員一個個揪出來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有效避免貪腐人數的不斷擴大。說得形象點兒,我們一方面要把爛柿子從好柿子里挑出來,另一方面則更要想辦法阻止好柿子變爛。
據新華社10月17日報道,今年1月以來,“新華視點”曾6次追蹤報道的廣東省汕尾“最牛煙草局長”陳文鑄,近日被有關部門宣布給予行政開除和開除黨籍的處分,在該處理決定中,陳文鑄的問題被定性為“嚴重違紀”。
面對“嚴重違紀”的定性和“雙開”的結果,有媒體評論直言“不能止于‘雙開’”,其涉及的多項違規行為還有進一步調查的空間,希望有關部門依法秉公處理。
耐人尋味的是,廣東省煙草專賣局和汕尾市紀委調查核實后列出陳文鑄的“六宗罪”,包括違規招收45人入正式編制,其中9人與其有親戚關系;利用虛假身份辦理過港澳通行證,未按規定報批因私出入港澳74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業務招待費使用超預算,虛開發票套取現金;以截留的方式向零售戶回購名貴卷煙,用于單位業務接待,等等。
這“六宗罪”,宗宗似曾相識。比如,違規招收、提拔自己人,是近年來廣遭詬病的官場腐敗現象之一,“蘿卜招聘”、“爹影重重”的招聘,就像割韭菜一茬又一茬地在一些公職機關、事業單位上演。再比如,公務接待費用超支,同樣是當下熱點,盡管中央政府一再要求規范“三公”消費,但“天價餐費”、“天價采購”、“領導豪華坐騎”之事依然不時爆出。至于個別官員超生、有私生子之類,也不時見諸報端。
問題的關鍵是,既然上述種種此前在不少地方和官員身上都發生過,為什么今天還能出現陳文鑄這樣的“集大成者”?官場腐敗真的是“沒有最牛只有更牛”?為什么一些官場上的潛規則如此牢不可摧?監管漏洞為什么遲遲沒有填補?滋生腐敗的土壤為何清除不掉?權力的籠子為何總顯得那么“骨質疏松”?
違規招人、提拔暴露出來的一把手權力過大,公開招聘制度形同虛設;“三公”消費違規暴露出來的地方政府財務管理漏洞已被“劍指”多年,進一步的改革之舉卻像“另一只靴子”遲遲不落地。我們當然能夠理解這中間牽涉的利益博弈,也能夠理解制度、法規的修改不可能一蹴而就,可問題是,總要讓公眾看到有關部門的努力,總要有個向前推進的時間表。把腐敗官員一個個揪出來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有效避免貪腐人數的不斷擴大。說得形象點兒,我們一方面要把爛柿子從好柿子里挑出來,另一方面則更要想辦法阻止好柿子變爛。
此外,不可忽視的是,群眾監督的成本在上升。現在,沒有十足的把握和證據,有幾個人敢跟地方官員叫板?在叫板就有可能被打擊報復、被跨省追捕、“被精神病”、被扣上“誹謗”或“敲詐政府”之類帽子的現實背景下,更多的人學乖了——惹不起,咱躲得起。況且一些違法官員并非“一個人在戰斗”,人們更加心存余悸。對付一個人尚且困難,何況是“一窩”?
當下的問題是,中央和地方花費了不少力氣打擊官場腐敗,也處理了一些違法違規的官員,但仍然不斷有官員跳下水或者被拖下水,且越陷越深、越貪越多、越來越大膽、越來越“五毒俱全”。與此相應的,是公眾越來越“強”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寬容度”。按照《刑法》的現行規定,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就可以處死刑了。可縱觀近年來的貪腐案件,貪個幾百萬元的恐怕公眾都沒興趣理會了,對那些只涉及幾萬元贓款的官員,公眾甚至覺得是個“好官”了。
一邊是一些官員貪腐越來越沒有底線,一邊是公眾抗此類負面新聞打擊的能力不斷提高。人們每每對一些腐敗官員冠以“最牛×××”的名號,最終卻發現,官場腐敗沒有“最牛”只有“更牛”,這樣的趨勢必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