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發展中心主任李鐵日前稱:作為政府的考慮,不希望在特大城市出現像巴西、印度等國的“貧民窟”現象。在中國沒有出現大量的貧民窟,原因是我們限制了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當然這種限制政策也抑制了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妨礙了中國農村的發展。(4月13日 中廣《經濟之聲》)
很多人不能理解中國大城市近乎妖嬈的有序與整潔、以及不少城市對這種有序有整潔的“強迫癥”。城市化與現代化就像一陣風,蕩滌得我們一塵不染。我們擁有輕盈如芭蕾般的高速交通系統、時髦的大型購物中心和壯麗的CBD,但即便上海和北京街頭的流浪漢加起來,怕也只是紐約的零頭而已。即便是這樣,驅趕之聲、邊緣之策仍不絕于耳:比如禁止分租群組,比如扣上“治安危險分子”的帽子。
我們為什么沒有貧民窟?沒有貧民窟的城市是榮耀還是恥辱?這兩個問題息息相關又不好意思深問。好在李鐵先生給了一個誠實而理性的答案:“在中國沒有出現大量的貧民窟,原因是我們限制了農村人口進入城市。”換言之,如果城市的門檻低一點,貧民窟于我們顯然也不是絕緣體。城市少了貧民,當然更便于管理、更富于效益,但對于人口的自由流動而言,卻是權利的生生閹割。中國在2010年的城市化率為47.5%,改革開放30年,平均每年以一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不過,即便是在這既有的47.5%之中,在城市就業但不能定居的人口占到了10%——因此,所謂的“47.5%的城市化率”,實際上能享受到公共服務水平的不到40%。這不到40%的人口,與貧民無關。
貧民進不了城市,于是城市就沒了貧民窟——相較于貧民窟給城市帶來的困擾,“進不了城”的郁悶是不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小事呢?聯合國人居組織在《千年宣言》中提出了建設“無貧民窟城市”的目標,力爭在2020年使世界城市中的一億貧民區內居民的生活獲得重大改善。但是,“無貧民窟城市”的定位顯然不是概念偷換成“無貧民城市”的詮釋。這就好比學校里說杜絕學生作弊,為了實現這個完美目標,干脆把所有學生開除出去——作弊現象是“根治”了,學校還能稱之為學校嗎?同理,以驅趕窮人為手段的“無貧民窟城市”政績,還能算是現代城市的合法作為嗎?
提出這樣的反思,并不是為了吹毛求疵。幾個世紀以來,人類對城市模式的探討,從來沒有停止過。從“烏托邦” 到“理想城市”,從“理想國”到“田園都市”,一系列的理論和模型無不在探索如何建立城市在空間上、秩序上、精神生活和物質吐納上的平衡與和諧。當下中國城市化最大的問題是什么?筆者以為,答案應歸于“公共服務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令城市“整齊”得有些怪異:比如城市溫情的缺失、人際關系的斷裂,諸如此類的癥候群正逐一凸顯。
什么樣的城市是我們的理想?它至少應該涵蓋以下幾個要素:完善的居民構成,合理的房屋所有權結構,完備的基礎設施,適宜的居所環境,充分的就業與創業機會,以及深厚的城市凝聚力。在這些要素中,“居民構成”是最基礎的環節。很多人都在講,說城市要“悅納”窮人——這個說法其實很有偏頗,因為正常的城市本來就離不開窮人,而不是以居高的姿態去恩賞窮人的“進門權”。
好在相關部門已經明確,“在未來中國城市化發展進程中,戶籍制度改革,讓進城農民在城市定居落戶將是重點和難點”。戶籍藩籬不僅使得城市貧民窟不復出現,更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動與公平的社會福利。在我們為沒有貧民窟而高興的時候,別忘了很多窮人在城外敲門;當然更不能忘了,在我們的“棚戶區”、“窩棚區”、“城中村”等,也如影隨形著貧民窟的某些魅影。(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