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望》新聞周刊最新權威信息,高層已就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作出整體部署,改革時間表已確定。涉及包括離退休人員在內的4000萬“事業人”的改革,終于正式開閘。(《重慶晚報》4月10日)
盡管“甩掉兩頭、留下中堅”的改革思路,公益分類以及改革總體目標等方面,都考慮得非常穩妥、周全和詳細,且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但筆者發現,無論是前兩年推行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還是眼下事業單位整體性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部署,大都由相關部門和專家學者聯手“操辦”,既沒聽到改革“當事人”充分發出聲音,也沒見當事人充分發表意見。
當然,人們有理由相信相關部門、專家學者的水平和能力。但事業單位改革,與改革對象利益密切相關,直接影響到當事人的福利標準和生活來源,特別敏感,也容易產生矛盾。而相關部門和專家們,高居“廟堂”,既難以深刻體會到廣大“當事人”的感受和期望,也不好把握制度改良對象的承受底線。
目前,中國擁有事業單位大約126萬多個,從業人員3000多萬,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情況之復雜,矛盾點之多,利益涉及面之廣,超出常人想象。僅從收入來源上看,就有“參公(參照公務員)”、“全額撥款”、“財政補貼”、“自收自支”四類。倘若按照服務領域、治理結構等方式劃分,種類就更加繁多。這樣復雜的架構,也就注定了其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
其實,對于事業單位改革,贏得“當事人”的力挺,已成為國際上通用的做法。譬如,美國2005年明尼蘇達州設計了全州范圍的教師工資績效變革計劃,整個改革,都讓教師全程參與。
很明顯,即將推行的事業單位改革,要經過廣大一線事業單位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廣泛討論,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才可能得到改革“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筆者建議,這項關乎我國事業單位龐大群體的改革,一定要多問計于“當事人”,聽聽“當事人”的聲音,而不能閉門造車。(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