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河南林州“民警摔嬰”案件調查工作目前已經全面展開,最新消息顯示,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8月17日,林州民警郭增喜摔傷女嬰事件被媒體披露,隨即安陽市紀委、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調查組,進駐林州市開展調查工作,全面開展責任倒查工作。
不久前發生在北京大興的男子摔嬰案,已經將人性之惡暴露得毫無遮掩,殊不知就在此案的前幾天,河南林州也出現了同樣的惡性事件,只是因為被捂住了才不為外界所知。直到當地人大常委會主任在一次人大常務會議上痛批此事,事件才得以傳出來。隨后才會有當地人大一名副主任向記者爆料,以及當地人大重要領導給幾家京城媒體記者發短信披露此事。
接下來的事件進展公眾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媒體曝光后,當地官方“高度重視”,并“迅速”成立包括林州公安在內的多部門聯合調查組,連夜對涉事民警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刑拘。這一連串行動看起來是雷厲風行、高效有力,但要想回答公眾的疑惑,還須還原事情的真相。
具體到民警摔嬰而言,如林州市公安局所通報的,在做出摔嬰舉動之前,涉事民警郭增喜和幾個朋友一起在一飯店吃飯、飲酒;在郭做出摔嬰舉動之前,其和孩子父母并未發生爭執。這一通報結果似乎在印證當地人大領導對媒體介紹的事情經過:郭增喜摔嬰是起于和朋友借酒勁打賭,猜嬰兒是硅膠玩具還是真人。
很顯然,這是一起情節極為惡劣的刑事案件,何況涉事者還是警察。可是公眾不解的是,為何這一極端惡性事件居然被隱瞞了一個月?而且涉事警察居然只是被處以15天禁閉的內部紀律處分?此外,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大,為何要選擇向媒體爆料,而不是行使正常的監督一府兩院的職權,過問此事?
而且倘若連當地人大常委會主任都只能在人大會上連呼“這太不像話了,太不像話了”,那么這種“捂蓋子”的能力恐怕非一般人所為。按常理,自己孩子被人無辜惡意摔傷,家長不會低調處理。有知情人介紹說,女嬰家長之所以未發聲,是因案發后郭增喜曾通過林州市公安局一位領導做中間人,與李青峰達成賠償協議。倘若此說法為真,那明顯涉嫌包庇和瀆職。
以此而言,林州市公安局三名主要領導停職接受調查,就更值得追問了。他們到底是因為瞞報案情,還是因為涉嫌包庇和瀆職?倘若是瞞報,能瞞得連當地人大領導都只好向京城媒體記者爆料,這背后是否還涉及除公安局領導之外的其他官員?而倘若是包庇和瀆職,這背后是否還隱藏其他交易?
無論如何,此案所揭示的當地權力生態都值得堪憂。一方面是公權力的“護短”心切,以部門的“家法”代替國家法律。當公權力習慣于在惡性事件發生后能捂則捂,對“自己人”違法犯罪習慣于保持沉默,這實際上是另一種權力的濫用;另一方面,當地司法機關的失聲也讓人心寒。在一個法治社會,法律應是保護受害者、懲治罪惡的有力武器,司法機關應是堅守公平正義的最后保障,可是遺憾的是,在民警摔嬰案中,法律整整沉默了一個月。這才是最可怕的失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