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將兒子送進北京的公立小學,但“五證”中的暫住證達不到時限,山東老家出具的無監護證明信箋紙手寫被指不合格,借讀證明辦不下來,山東籍母親韓美麗想到了辦假證、買假章,結果交易時當場被抓。被取保候審的韓美麗談及7天的拘留經歷,說“自己很后悔,但也十分委屈”。
后悔當然是因為自己辦假證的行為有可能帶來牢獄之災。但是這一點恐怕還不是韓美麗最擔心的。韓美麗說,“我想過可能會被關一年。我就想,那我的孩子怎么辦啊,孩子吃飯,兩個孩子的衣服一直都是我洗,那這一年,我的孩子誰來管?”擔心自己的孩子之外,韓美麗還擔心自己的工作,媒體報道了,單位知道后可能不要她了,每月兩千多工資加社保,“這樣的工作對于我們的文化程度來說,很難找”。
然而韓美麗還是感到委屈。韓美麗不知道自己辦假證是犯法的行為。可假如知道這是犯法的行為,如果實施這一行為能讓孩子上學,韓美麗是不是依然會去做呢?如果把孩子上學看作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那么在這一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小小的阻礙、磨難都會是委屈,何況韓美麗為了讓她的孩子,要辦工作證明、勞務證明、暫住證、無人監護證明、戶口簿什么的,把這些證湊齊已經夠不容易的,可是辦事處的人又說暫住證時間不夠,還有無人監護證明是手寫的,不合格。所以為了孩子上學的事,整著整著居然把自己整到了看守所里去了,韓美麗能不委屈嗎?委屈大了!
如果孩子上學的事不用這么操心,這后悔和委屈也就可以省下了。但真的是無路可走。記者問為什么不回老家開一個無人監護證明,韓美麗說“來回一趟起碼得五六百塊,沒那么多錢,公司的假不好請,請了怕一回來工作就沒了”。至于為什么不送回老家上學,是因為公公婆婆身體不好,帶不了孩子。重重困境之下,2006年就帶著孩子來到北京的韓美麗遇上了辦假證的販子,還能不當救命稻草一般抓住?
也許新聞一報道,在輿論的關注下,韓美麗的孩子能得到一個上學的機會。這也算在沒有路的地方走出了一條生路。可是其他的韓美麗們能如法炮制嗎?在有的孩子可以憑紅頭文件入學的時候,如韓美麗這般社會底層的打工者,是不是應該有其他的路可以走?能不能走得順暢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