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車擋道,女車主不聽勸阻拒絕挪車,甚至沖著保安就是一腳,被警察帶上警車后仍拒絕道歉。昨天下午,如此一幕就發生在海淀區塔院晴冬園內。最終女車主父親急了,下跪道歉,事情這才算完。(7月10日《北京晨報》)
都說男兒膝下有黃金,上跪天下跪地中間跪父母。但是,這位寶馬女的父親卻硬生生給別人下跪,在一陣心酸之后更多的是對該女子的行為感到氣憤。作為一個成年人,理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豈能在關鍵時刻拖累自己的父親。而父親的行為也并非值得贊揚,這樣屈膝對別人不僅喪失掉了尊嚴,挽回了女兒的責任,更是在縱容和嬌慣自己的女兒觸犯相同的錯誤,不由得為女兒的未來擔心。
俗話說,養不教父之過。對于寶馬女的行為,拒絕挪車本身就不對還踢保安,傷及別人的人身安全。如此行徑父親到底有沒有責任?在過去的教育中,任何子女的成長過程都離不開父親的呵護,甚至深深印刻上父親的影子。寶馬女的行為說明其受到的家教是何等淺薄,連最起碼的法律規則都不懂,連最起碼的做人道德也不講呢。當然,對于一次的行為往往是偶然,但偶然之中也會存在必然。因為拒絕挪車的理由并不充分,再加上踢保安就更是不對,假如這真的是偶然現象,父親也應該反思其在過去家庭教育中的失誤。
寶馬女應該是成年人,任何成年人理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拒絕挪車可以給出理由辯論,也可以和保安爭辯。但是,當踢保安的時刻,她就應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更應該認識到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人的救贖都不能讓其擺脫責任的追究,只是父親出現并下跪的情節讓對方不再追究責任。但是,這樣的結局遠遠不是終點,因為她并沒有真正認識到自身的錯誤,還會繼續犯同樣的錯誤。所以,父親的屈膝可能換不來女兒的爭氣,更不能避免女兒的下一步錯誤行徑。
父親可以給女兒榜樣的力量,這種力量需要通過正面的示范來灌輸。同時,父親對于女兒的愛護方式不應該是溺愛,更不應該通過放低自身的尊嚴頂替女兒的責任。如果是真的愛自己的女兒就應該放手,讓她自己真正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該接受何等法律的制裁就接受,讓其吸取必要的教訓,否則,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樣的嬌慣只能將女兒葬送掉。不信,就等著瞧吧!(王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