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徽大學生物科學專業學生薛純通過DNA檢測的方式,對合肥66個攤點的肉串進行了肉類成分檢測,結果,在采集的66個樣品中羊肉只占大約兩成。(6月30日《東方早報》)
假羊肉橫行已經不是新鮮話題,“假羊肉火鍋”等等行徑早已引起過國人的憤慨。本以為“出事”后監管部門起碼亡羊補牢一番,讓百姓吃上一段時間的“放心肉”,哪知道,這里又曝出了真羊肉只占兩成的新聞。而這樣的數據竟然來自一位學生,有關部門不覺得臉紅嗎?監管部門這樣不作為,讓國人吃個什么都要自己去檢測一下DNA,這是百姓的悲哀,還是制度的悲哀呢?
在一起又一起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我們看到的是有關部門的嚴重缺位。農業部門、工商部門、質監部門、食品部門……這么多的國家職能部門都不去做一個大學生輕而易舉就能做的事情,是真的像有的部門所言“檢測復雜”、“費用龐大”?還是這些部門其實早就檢測出來了假羊肉,只是故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我們的食品監管制度不是除了事前檢測還有倒查制度、追究制度、溯源制度嗎?挨個查,挨個追,挨個溯源,怎么可能查不到假冒偽劣產品及其始作俑者?監管部門不去檢測市場上出售的食品,將他們的工作職責丟在腦后,這就是典型的不作為,這種拿錢不干活的瀆職行為也要追查到底。
也許監管部門是早就檢測出了假羊肉佯裝不知,那他們是吃了人家嘴短,還是拿了人家手軟?恐怕有關人員已經吃了“真肉”,便不顧全體百姓口中有什么肉,還裝模作樣地大喊大叫什么“超越國際標準”了吧。這樣的話,他們是在用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利置全體人民利益不顧而維護一小撮人的私利,這樣的公職人員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