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規劃財務司負責人王小巖向媒體拋出狠話:要讓那些為了謀財不惜害命的人傾家蕩產,人頭落地。
王小巖說,這次“兩高”關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釋的出臺,“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利器”。王小巖在講人頭落地時,歸納了司法解釋的“三個亮點”作為支撐。但偏偏漏掉了司法解釋中關鍵的亮點——第十六條規定: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食品安全“人頭落地”說,誰說都令人鼓舞,拍雙手贊成。偏偏由監管部門的人說,老百姓會當相聲在聽。三聚氰胺、地溝油、瘦肉精、毒膠囊,乃至三天前被李克強總理擺到了國務院會議上說事的摻假羊肉、毒生姜,食品藥品的恐慌案例,這么多年來從未消停過。奸商無良是一個方面,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玩忽職守乃至包庇縱容,像癩痢頭上的虱子擺在民眾眼前。
王小巖以西方發達國家食品安全“很大程度上是在與致病微生物這些有害物質做斗爭”為例,對比自身“同時還要用更大的精力和違法犯罪分子做斗爭”,搞得像工作壓力很大、任勞任怨很委屈似的。其實無論是1995年頒布的《食品衛生法》,還是2009年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對于商家的打擊,與監管的力度,從來都有著雙管齊下的職能要求。但是,狠話年年講,問題年年出,人們沒見人頭落地,倒是見識了因食品安全而問責的領導干部重出江湖甚至提拔重用。
該人頭落地的“食品安全領域謀財害命者”,豈止是無良商家。那些附著在食品藥品利益鏈上的權力之手,更是謀財害命的縱容者、參與者。如果沒有監管不力、各謀其利者的“人頭落地”,害民食品就會永遠有機可乘。
民為天的事,這么多年來,幾乎很難找到一個由監管部門主動出擊逮住的食品安全案例。老百姓是在與不法奸商進行著一場以身試毒、屢屢失防的裸戰,傷身復傷心。監管部門今天語不驚人誓不休,原本大快人心的表態卻不被民眾買賬,關鍵是漂亮的狠話,老百姓實在聽得太多了。監管部門自己不在人頭落地的范圍,狠話說得再漂亮也是白搭。
漂亮的狠話,老百姓實在聽得太多了。監管部門自己不在人頭落地的范圍,狠話說得再漂亮也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