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有選擇性的商業行為,高鐵將普通票排除在打折范圍之外,說明鐵路票價的市場化意識仍舊非常不夠。
據報道,從7月10日開始到8月31日的京廣高鐵、廣深港高鐵部分車票打折,是這兩條線路開通以來第一次打折優惠,其中京廣高鐵票價最高減價接近500元,廣深港高鐵一二等座票價優惠后幾乎相同。但上座率最高的二等座并不在打折范圍內,引發爭議。
別了鐵道部,迎來了鐵路總公司。雖然還是“老大”,但畢竟已經是一家企業,一家很特殊的企業。對一家企業來說,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淡季的時候打折促銷,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但是,為什么打折僅限于京廣高鐵、廣深港高鐵部分動車組列車的商務座、特等座和一等座?對普通旅客而言,僅僅高端車票打折其實是“沒有意義的優惠”,因為,他們出行本身就不會選擇這樣的高端票。
作為一種有選擇性的商業行為,高鐵將普通票排除在打折范圍之外,說明鐵路票價的市場化意識仍舊非常不夠。一方面將普通旅客視為鐵路利潤的主要貢獻者,另一方面優惠政策的橄欖枝,卻又僅僅伸向所謂高端客戶,這未必不是一種歧視。
如果高鐵普通座也打折,與普通列車的價格差距就不會那么明顯,不符合其“差別化定價”策略,這也許是高鐵將普通座排除在打折范圍之外的一個原因。其實,除非普通座總是滿員,否則拉幾個人是拉,拉滿車人也是拉,鐵路沒有理由寧可浪費座位資源也堅決不打折。
高鐵每運行一趟都需要高額成本,在淡季適度打折提高上座率,符合鐵路企業利益。但是,搞選擇性區別對待,卻有可能適得其反。鐵路票價要進行市場化改革,打折就應該成為一種常態,但絕不能總搞三六九等區別對待。像普通企業那樣,平等對待所有的消費者,不僅有利于高鐵與航空競爭,也有利于鐵路改變形象親近旅客;既能讓旅客得到經濟實惠,更能增加鐵路企業的經濟利潤。(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