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山東一運送藥品的救援車隊通過連霍高速豫陜收費處時,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費站的阻攔,被告知不繳納過路費不予放行。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釋:救災車輛可以免費通行河南高速,但需要提前辦理相關手續。(4月23日中原網)
河南高速公路方面的所作所為至少有兩個問題。
首先,四川雅安地震后,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立刻在全系統啟動了公路應急處置機制,要求通往災區的高速公路全部實施免費通行,河南高速未必置身之外。況且,數年前,交通運輸部就出臺了類似的規章制度。河南高速公路不貫徹執行,而是將皮球踢給救災車輛,顯然違反規定。
其次,雖然很多高速公路早已轉為“經營性公路”,或變身上市公司,在收費時,往往強調企業屬性。然而,在現階段,高速公路仍具公共物品性質,經營者不僅要向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服務,還要在社會救助、環境保護方面作出貢獻。對救災車輛免費是履行社會救助職責的必要部分。如果僅重視經營職能,而忽視在倫理規范方面的社會屬性,則模糊了對自身性質的認知和定位,必將導致企業和社會關系的扭曲。這樣的企業,難以贏得社會尊重。
其實,并非所有的高速公路都如此唯利是圖。近日,青海、陜西、湖北等多地就宣布對抗震救災車輛免費通行。災難當前,如何方便核驗甚至簡化手續,這是職能部門和公路企業的分內職責,不能虛與委蛇,為收費找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