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墳爺’違規經營公益性公墓斂財數億元”的網帖引發熱議。帖子矛頭直指廣東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稱其從潭西鎮人民政府手中承包下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后非法經營!胺ㄈ耸擎傉,經營卻是私人。”舉報者稱,安福公墓實際銷售墓穴8000多座,每座收入在二萬至十幾萬元不等,非法所得高達三億元。(3月19日《南方農村報》)
私人承建公益性公墓,違規用地未批先用,地方整改避重就輕,諸如此類墓地亂象在全國其實十分普遍。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無視國務院、民政部的有關規定,濫批濫建公益性公墓,并隨意將公益性公墓私自改為經營性公墓對外經營。一些投資客更是聞風而動,將公益性公墓視為一塊“肥肉”,一片高回報的投資沃土。隨著近些年墓地價格的飛漲,“炒墓”的比“炒房”的賺得還要多,這位廣東“墳爺”顯然只是其中的一個代表。
如今大家都在說“死不起”,就是因為有“墳爺”們在大發死人財,更多的人只能為死而煩憂。按照相關規定,墓地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前者按照非營利并兼顧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則,由物價部門從嚴核定;而經營性公墓實行市場定價,相關部門僅負責對經營者定價行為的規范,必要時可依法進行干預和管理。
現在的問題是:一方面,公益性公墓建設嚴重滯后,分布極不均衡,與經營性公墓比例失調;另一方面,就像政府還貸公路屢屢違法變成經營性公路,公益性公墓同樣屢屢違法轉變成經營性公墓——新聞中的“墳爺”就是一例。
公益性公墓之所以頻頻違規對外銷售,背景當然是經營性公墓價格的持續高燒不退。這么多年來,殯葬暴利始終在暴利行業排行榜上穩坐前排。不僅墓地價格跟隨房價像火箭一樣飛漲,而且很多陵園還表示要對超過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續收管理費。
生前的家70年,死后的家20年,都是限期租住而沒有產權一說,這似乎就是屬于我們的“家”的概念的全部。有道是,高樓大廈只是匆匆過客,黃土墳下才是永久之家?稍诮裉,此話早已過時——想要永久的地下之家?沒門,每20年就得花錢重買一次。其中暴利,自不待言。
在“死不起”的詰問里,有兩個問題值得追問:一是公益性公墓為何那么少,經營性公墓為何那么多?二是為什么僅有官員死后可以得到免費墓地?慎終追遠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給逝去的親人一個體面的后事安排并非陋習。而且,公益性公墓顯然要比經營性公墓更有利于保護有限的土地資源。
關鍵是,一些政府部門不能放任墓地成為一種“價高者得之”的昂貴商品,一些政府官員更不能成為“墳爺”們的保護傘,隨意將公益性公墓轉變為經營性公墓。其實,公益性公墓應該納入基本殯葬服務,所有公民都有權平等獲得一塊免費的公益墓地。(盛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