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餐廚廢棄油脂處理管理辦法》已施行,滬上餐飲企業和廢棄油脂回收企業或個人,若非法收運處置地溝油,最高可罰10萬元,處罰上限為全國之最。這還只是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司法機關還將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懲罰。
去年,筆者數次在媒體上參與打擊地溝油直播節目,明顯感到本市政府整治打擊地溝油犯罪,一次比一次嚴厲。最終決定起草專項“管理辦法”,把整治打擊納入法制框架,也是去年市政府一次專項整治會議所做的決策。
眼下,上海地溝油危害明顯好轉,與其說整治成效緣自一系列綜合措施,不如說黨和政府這回動了真格。只要動真格維護民眾利益,困難可以化解,矛盾可以理順,沒辦法會有辦法,才能最終形成一整套“章法”。整治地溝油如此,整治整個食品安全何嘗不是如此?當下,鞏固已有整治成果,完善整治機制使其發揮長效作用,是政府面臨的現實考驗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