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廣東東莞市教育局發布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影響新莞人子女積分入學的兩項主要指標是父母的學歷、職稱的高低。專家表示,依照父母學歷高低來決定孩子入學涉嫌歧視。對此,東莞市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方案不存在歧視。
社會“拼爹”積重難返,連累了孩子受教育權。本來積分入學模式是個相對公平的先進理念,但倘若操作過程中被某些欠缺周到考慮的細節所拖累,再好的政策也會大打折扣。
在資源有限的背景下,按積分多少決定隨遷子女就讀公立學校的入學權,倒也不失為相對公平的選擇。但這必須有個前提,那就是積分評定要具有科學合理性。如果積分評定本身不合理,那么以此來決定入學權就欠缺公平。然而,以父母學歷和職稱的高低作為積分入學的兩項主要目標,這樣的評定指標顯然難說合理:
其一,父母學歷和職稱高低并不能左右孩子的受教育權,把孩子就讀公立學校的決定權交由父母學歷和職稱,有違教育公平。而且也不能以父母的學歷、職稱來決定孩子是否當地需要的人,因而才滿足其教育需求。這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拼爹”。
其二,教育最能改變人。若真要追究起來,父母學歷、職稱高的人,其獲得的社會資源一般都會高出那些學歷、職稱低的,因而他們更有機會讓孩子接受比較好的教育。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入讀公立學校需求更強烈的恐怕還是那些父母學歷、職稱低的隨遷子女。而如果把這一通道也堵死,意味著社會底層通過教育改變現狀的機會就越小。
因而,盡管東莞將父母學歷、職稱作為積分入學的主要指標有其教育資源有限的苦衷,但對那些父母無學歷、無職稱的隨遷子女來說,實在有失公平公正。眼下,破解隨遷子女的教育難題,對每個城市都是考驗。增加教育投入,擴大公立學校規模,剝奪附加在戶籍上面的不公平社會福利,這些無疑是根本所在。(子在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