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追求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之外,每個人也都有責任倡導、踐行那些我們心中認可的價值觀。
娜拉出走以后怎么辦?魯迅先生這樣回答道:“從事理上推想起來,娜拉或者也實在只有兩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對于這個叫馬嘯的“中國式娜拉”而言,他最終選擇了回來。
據《中國周刊》報道,馬嘯1981年10月出生,父母均在山西一地級市政法系統工作,父親身居高位。初中畢業時,分數極低的馬嘯卻因為父親的原因,得以進入示范高中,讓馬嘯第一次見識了權力的力量,也使他萌生逃避的愿望。大學畢業后,馬嘯拒絕了父親安排他到市里政法系統工作的機會,而往北京闖蕩。4年后,卻因“事業開始停滯不前”,不得不重新回到父親規定的道路上,進入到當地法院系統工作。
盡管,當事人是化名,故事的真假難以考證,但是,這則報道還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鳴。
在馬嘯的故事中,有兩則必須深昧的遭際。2010年,馬嘯來北京的第四年,由于業績良好,他獲得了一次升職做主管的機會,但沒想到的是,在最后時刻,他失敗了,“職位最后給了副社長推薦的人,是上邊的關系”。這次失利令他心生挫敗。另一次的遭際則發生在馬嘯參與到父親指定的法院系統的招考之時,“那場考試,馬嘯順利達線了。五人進入復試,只招收一人,老馬的關系讓馬嘯成了那個幸運的分子。”這一次,他扮演的角色和“副社長推薦的人”,一模一樣。一個在此地被別人的“關系”擠出的人,卻憑借自己的“關系”在彼地將別人擠了出去。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馬嘯的遭遇是一個如此深刻的事實,讓人由衷感知,一些看起來公平而正義的規則,比如示范高中的錄取,法院的公開招考,在怎樣因為特權的介入而發生變化。也不由得讓人感知,所謂代際傳遞、所謂“拼爹時代”、所謂社會板結的種種現實與后果,以及一些不受制約的特權對世道人心的改變。
作為一名有思想的個體,馬嘯的出走本身就是一種反現實的意象,因此成為這個社會里難能可貴的自覺與抗爭。但他的回歸是否就能帶來他想要的一種生活?當他成為別人眼中的“幸運兒”時,他卻感慨“回來半年多,我知道自己老了”。
選擇堅守還是回歸,意味著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得到什么又失去什么,大概只有當事人最心知肚明了。
我們固然需要從制度層面來解釋一種關系社會的現象,但如果一味同其流合其污,那么我們最終期待的改變將如何能夠出現?除了追求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之外,每個人也都有責任倡導、踐行那些我們心中認可的價值觀。如此,娜拉出去之后的問題才能得以解決。(楊耕身 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