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福建、江蘇等地加緊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范,對輸入姓名查詢名下房產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約束。江蘇鹽城稱,部分地區個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發市民對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有媒體稱,頻發的“房叔”、“房嬸”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成為一些官員的夢魘(2月18日人民網)
房產信息聯網不能再等了
馮海寧
在很多人看來,多地嚴控用姓名查詢他人房產信息,是為了防止“房叔”事件再發生,或者說是為了保護某些既得利益者。這種揣測不無道理。從“房叔”、“房嬸”等事件頻發來看,擁有多套房產的官員不在少數,官員房產來源是否正當也十分可疑。約束“以人查房”,就可以防止更多官員“栽”在房子上。
而且,廣州房管部門也承認“‘房叔’、‘房嬸’事件和查冊變嚴是有一定關系的”。不過,我們也要看到,約束隨意“查房”是應有之義,因為房產作為一種公民私產,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誰都可以隨意查詢他人房產信息,然后公開他人房產信息,顯然,公民私產的安全就會受到一定威脅,公民私產保障便無從談起。
“房叔”、“房嬸”等事件雖然有不少積極意義——例如,暴露了“房叔”這樣的問題官員,鞭策個人住房信息加快聯網,督促房產稅盡快開征等等。但坦率地說,“房叔”、“房嬸”等事件是在一種非正常狀態下出現的——不僅個人住房信息缺少有效保障,而且官員房產應公開而沒有公開,那么,“房叔”、“房嬸”事件就有多種意味。
在筆者看來,“以人查房”應當予以約束。從各國情況來看,也僅限于“以房查人”,而“以人查房”受到嚴格控制。所以,應以制度約束“以人查房”、隨意查詢住房信息。而且,多地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范也是住房信息系統不斷完善、即將被利用的一個信號,因為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統的前提是規范管理。
不過,在約束“以人查房”的同時,如何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統,也應該早日進行頂層設計。據悉,繼國務院要求全國40個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與住建部聯網后,據說與住建部聯網的城市在2013年6月要達到500個。如果500個城市實現與住建部聯網,顯然,如何利用這個住房信息系統該早日明確了。
從各種報道來看,住房信息系統主要用于三個方面:樓市調控、房產稅征收和反腐敗。如果說500個城市實現與住建部聯網的目的是便于樓市調控,顯然順理成章。但目前似乎并沒有與最高財稅部門聯網,那么房產稅能否盡快征收還是一個問號;而且,住房信息系統是否與紀檢及司法部門聯網也是一個問號。
也就是說,如果住房信息系統今后將用于樓市調控、房產稅征收和反腐敗,不能僅限于與住建部聯網,還應該與財稅、紀檢及司法部門聯網。而有權查詢他人住房信息的,至少涉及以上部門和機構。因此,盡管規范房屋信息查詢很有必要,但不能僅是約束,還應該為合理利用住房信息系統留下空間和入口。
雖然普通公眾“以人查房”不可以,但樓市調控、房產稅征收和反腐敗必須采取“以人查房”。因為,采取“以人查房”才便于確定一個家庭的房產面積和房產套數,便于征稅,也便于紀檢及司法部門盡快摸清一個貪官名下究竟有多少房產。如果財稅、紀檢和司法機關也采取“以房查人”,恐怕工作難度極大。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官員房產該公開的都公開了,多套房產該繳納房產稅的繳納了,中國房價也處于合理水平,恐怕沒有多少人會再對權貴一族的房產信息過于關注。今天之所以出現“房叔”、“房嬸”等事件,根源不在于房屋信息查詢是否規范,而在于很多房產應公開而沒有公開,應納房產稅而沒有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