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網絡上“有毒”的質疑,“明星兒童藥”優卡丹官方作出回應,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2年5月17日發出的通知,一歲以下嬰幼兒禁用小兒氨酚烷胺顆粒的原因并非“肝腎毒性”,而是因為“缺乏新生兒和一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證據”。
優卡丹是仁和藥業的名牌產品,上市10年來,已成為中國使用人數最多的兒童感冒藥,年銷售達8億袋之多。但受上述傳聞影響,仁和藥業的股票在28日一度下跌5%以上,再一次證明了傳言的力量。
受到傳言“株連”的還有優卡丹形象代言人宋丹丹。她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表示,如傳言屬實自己將公開道歉。此后更坦言,由于個人無法確切了解及掌握藥檢質量,今后無論是否有藥檢部門的審批資格,“我都將不會再代言任何藥品類廣告!”
回顧整個事件的經過不難看出,早在2012年5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修訂含鹽酸金剛烷胺的非處方藥說明書》中,就已經對含鹽酸金剛烷胺非處方藥兒童用藥說明書內容作了修改。而廠家此次修改說明書,并非由于公司產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只是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例行公事。
為何一個傳言會有如此殺傷力?根子還在于建構誠信的基礎信息發生了變動。一個被廣告熱捧的兒童藥,突然之間就“因缺乏新生兒和一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成了新生兒和一歲以下嬰兒的禁用品,實在令人猝不及防。誠信出現了問題,難免會讓本已經對食品藥品安全心有余悸的公眾產生恐慌。
從前幾年的藥監局腐敗案到最近的“房氏”家族一人存在多個戶口,足以讓公眾看到我國基礎信息當中的巨大漏洞。過去我們講誠信,經常都在講道德,好像是品德高尚了,誠信問題也就能自然解決。但現在看來,建設一個維持誠信的基礎信息平臺更為重要。要建設一個誠信的社會,必須首先要建立公開共享的基礎信息,同時堵死各種漏洞,如此,才不會出現類似優卡丹這樣的誠信坍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