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今年來得更為猛烈,各地各式各樣的陣前“應急方案”也層出不窮。例如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責任分解表》。廣受關注的“公務用車帶頭停駛”就明文指定由交管局負責實施,對經信委的要求則是協調落實重污染工業企業污染減排措施。住建委負責督促施工單位控制揚塵乃至責令停止土石方作業。同樣,此次霧霾指數最嚴重的石家莊也制定了9條對策,和北京一樣也要求30%公車停駛,加大公交運力,治理污染企業等等。
各個城市的對策大致類似,這也說明地方政府已經看到了問題所在。只是這些政策大多沒有新意,僅僅只是臨時措施,等待天氣好轉大可好了傷疤忘了疼。因為,表面上看這些政策力度很大,都有具體負責單位,甚至如北京把停駛的公車牌照還輸入了交管局數據庫,以便精確打擊,但實際上并不能治本。譬如上述新聞中所列舉的三條:交管局是啟動不了公車改革的;經信委對節能減排、轉變增長方式也是力不從心;住建委可以讓一些工地暫時停工,但是對房地產拉動的城市無序擴張卻毫無霹靂手段。
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在治理霧霾方面還沒有長效、有針對性的應對。每到大敵當前才急著成立“指揮部”、“辦公室”,顯得孔武有力,其實外強中干。對付霧霾,僅靠行政手段是不夠的。必須要有法治手段和科學手段。不少專家近來呼吁盡快出臺我國的“清潔空氣法案”。因為,幾十年前英美等國針對霧霾天氣,相繼出臺《空氣污染控制法》、《清潔空氣法》、《空氣質量法》等等一系列法案,此后經過多次修訂完善,不僅明確了全國境內空氣中主要污染物最大含量標準,還對政府達標設定了明確期限,對各行業的責任進行了分解和明確。如今每隔5年還要復審,加強條例。治理霧霾必須做到有法可依。
另外,光靠官員治污不行,要請出科學家。例如為了治理空氣顆粒物,美國啟動了長達16年的“哈佛六城市研究”。雖然耗資不菲,但研究結果物有所值。再譬如德國和俄羅斯,近年經過新能源的推廣和知識產業的轉型,空氣污染大為改善。還有,城市化是否只能復制紐約香港模式?看著千篇一律的中國城市,也許我們忘了環境和人類和諧共生的都市大有人在。
吃點速效救心丸也許是無奈之舉,但清潔的環境還是需要日常的保護和監管。按中醫的話說,要陰陽平衡、自然和諧。畢竟“戰時狀態”只能治理一時,科學發展才能治理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