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中國能否實現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番,目前來看,輿論顯然充滿樂觀。12月5日,《金融時報》刊發了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和另一位官員石春華的文章,文章指出: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番切實可行,且有望提前一至兩年實現。
收入翻番自然令人期待,但同時也存在疑問:收入翻番的含金量究竟有多少?到2020年,翻番的收入是否意味著普通公眾應付所遇到問題的能力也翻番?
對于這樣的疑問,目前很多論證都是從剔除通脹因素來考慮的。這似乎給人一個印象,只要剔除了通脹因素,翻番就貨真價實了。
如此理解顯然存在偏頗。例如,我們目前的收入,即便剔除通脹因素也比2000年要高很多,可我們并未感到壓力減輕多少。一個可能的解釋是,這些年在收入增長的同時,壓力也同步增長,甚至壓力的增速要高于收入增速。由此又派生了一個問題:如果壓力和收入都同步增長,這樣翻番的實際價值并不大。只有收入增速高于壓力增速,收入的含金量才會真正顯現。
實質問題在于,盡管目前公眾的收入增速已經高于GDP增速,但這個態勢因時間太短還不具備現實價值。更由于在整個財富“蛋糕”中,公眾所占份額長期處于下降態勢,這種狀況如不扭轉,收入翻番的含金量必然打折。
收入翻番并不一定意味著普通公眾應付生活壓力的能力也同步提高,正如清華大學的一項研究發現,如果提高社保水平主要依賴提高個人的繳費率來實現,那很可能不會刺激消費,反而會抑制總消費。相比于人們習慣理解的通脹,各種顯性和隱性稅負以及對于民間財富創造的壓制,實際形成了另一種通脹。恰恰是這種通脹,很大程度上不僅抑制了公眾的財富增長,也大大稀釋了收入的含金量。
這實際就是說,在保持居民收入增長與GDP同步的同時,還必須實質壓縮與民爭利的空間,減少政府以及政策逐利的沖動,讓民間煥發創造財富的動力和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