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歲兒子不聽話,狠心母親竟用衣架毆打兒子致其死亡;因為生氣兒子不好好吃飯和尿床,年輕媽媽用衣架“教育”3歲病兒,導致其休克死亡———發(fā)生在東莞的兩個案例,時間間隔不遠,同為80后母親用衣架打死3歲的兒子,令人痛惜。(11月1日《法制日報》)
人們常說“虎毒不食子”,親媽居然活活打死親兒,這樣的悲劇接連發(fā)生在我們身邊,實在不知道這些年輕媽媽如何下得去手?!最近,幼兒園老師虐童案引發(fā)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有關刑法應該增設虐童罪的呼聲更是日益強烈。其實,大多數(shù)的虐童事件,不是發(fā)生在學校,而是發(fā)生在家里,親媽打死親兒的案例,就是其中最典型最惡劣的代表。
關于“虎爸”、“辣媽”的教育方式是否可取,輿論曾經(jīng)有過分歧很大的討論;但是,用衣架“教育”孩子直至將其活活打死,顯然已非教育方式問題,而是純粹的家庭暴力。我們常有一種觀念,認為小孩是自己的想怎么管就怎么管,可是,孩子是獨立的個體,任何人都沒有對其濫施暴力的權利,即便親生父母也必須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約束。
當然,這世界上絕對的壞人肯定和絕對的好人一樣少。正如我愿意相信那些虐童的年輕教師可能本性并不十分惡劣,這些打死自己親生兒子的年輕母親,更不可能會有“就是要把孩子打死”的本意,否則那也太可怕了。我寧愿相信她們原本深愛著自己的孩子,只是因為各種生活或工作上的不順,以及自身存在的壓力與焦慮,讓其脾氣越來越壞,以至于動輒對孩子施以暴力,并終于在最后一次,失去了理智和分寸,導致了無可挽回的悲劇發(fā)生。
繁華都市帶給現(xiàn)代人無盡的壓力和焦慮,加之日益拉大的貧富差距,讓我們的社會流淌著一股戾氣,且失去節(jié)制和方向。一些人似乎有種擠壓感,自認是這個社會的受害者,想要報復的心理時刻潛藏在某個不自知的角落,遇著不爽就容易突然爆發(fā)。在這種社會情緒的裹挾下,越是弱者越是容易首先因此受傷。
法律必然會懲罰打死親兒的母親,但在反思這樣的悲劇時,我們不應該只是將其歸為個案。在暴戾情緒彌漫的社會中,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包括幼小兒童在內的弱者因此遭殃。社會底層淪陷、秩序失范,固然是一個宏大的社會學話題,個人身處其中常感無能為力卻又無可逃遁;但具體到為人父母者,至少應該從類似案件中得到警示,千萬不要用那樣的方式去“愛”自己的孩子。(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