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衛生部獲悉,為控制醫療費用,衛生部要求各地加強監測,對費用增長速度較快的疾病診療行為進行重點監控。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將成本和費用控制納入醫務人員績效考核(11月1日《新京報》)。
平心而論,在就醫這件事兒上,掌握著專業知識的醫生,的確起著關鍵作用。大到治療方案,小到每日的用藥類別及其劑量多少,無不是由醫生開出藥方,從這個角度來看,就醫成本既然完全是由醫生一手決定的,那么,控制就醫成本,從醫生績效入手,看來也才有望真正治本。
然而,醫生雖然在醫療服務環節中起著關鍵作用,但就醫成本其實并非全由醫生這一環節決定。現實中,雖然也不乏開出“八毛藥方”的醫生被傳為佳話。但且不說“八毛藥方”并不放諸四海而皆準,即便是“八毛藥方”真是特效良藥,假如所在的醫療機構根本就沒有這種便宜藥,同類藥品中,如果醫院藥方就“只買貴的,不買對的”,控制就醫成本的選擇權,其實并不全在醫生的手上。
此外,諸如縮短平均住院日,基本藥物制度等控制就醫成本的具體辦法,也很難說有多少新意,甚至根本是此前就已用過多次的老手段。這些辦法雖然曾被寄予厚望,但從施行的效果來看,也很難說是立竿見影的。現實中,因為根本的醫療機制未變,“縮短平均住院日”,亂收費的沒管住,真正需要長期住院的患者,反而不得不不斷辦理出院入院的手續。表面看單次住院費是少了,但很難說就醫成本就真的降了;至于基本藥物制度,進入目錄的廉價藥最終卻從市場上逐漸淡出,顯然也不全是醫生的神通廣大所致。
不難看出,就醫成本的形成,并不只是醫生開出的那一紙藥方,其背后的醫療機制與利益角逐,才是形成當下就醫成本的真正根源,假如醫療體制本身不作出變化,一邊要醫療機構自己去賺錢,保持經營性,另一邊,卻又要控制就醫成本,完全相反的目標,自然令人無所適從。具體到對醫生績效的考核,“創收任務”之下究竟如何“控制就醫成本”?醫生們或許也期待一個更明確的績效考核標準。
一言以蔽之,“控制就醫成本”不只是“醫生的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