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洪山書城路61號一家藥店前,3名女城管隊員手持玫瑰,勸說藥店工作人員撕下貼在墻上的促銷海報后,給店員送上鮮艷的玫瑰。據了解,這是洪山區城管局直屬六中隊女子執法隊首次試行“鮮花執法”,向平時管理規范、配合城管執法的商戶送上鮮花,感謝他們對城管的理解與支持。(10月7日《長江日報》)
執法是需要強制,但有時候更是需要人性化,觸動人的內心。如果執法只剩下強制,沒有人性,讓人感到的只是冰冷,觸動不了人的內心,甚至只有抵制、反抗,這樣的執法就難以讓違法違規者主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改正錯誤,最后也不會有什么好的效果。
正是因為如此,很多地方都在注重人性化執法,這是我們執法工作的一個進步。像洪山區城管局執法六中隊采取的鮮花執法就是人性化執法的一種措施。給商戶送上鮮花和祝福,讓他們感到節日溫馨,這樣的執法怎能不感動人、怎能讓人不接受?正如一個商戶在收到鮮花后說的:“城管提醒后,還能送花,感到很意外,也覺得很溫馨,這種執法讓人好接受一些。”
城管給商戶送上鮮花,其實還表達了很多意義。一是他們把商戶當做自己的朋友,執法只有樹立平等意識,沒有執法者高人一等,這樣的執法才會讓人容易接受。二是感謝他們支持城管執法工作,執法不僅僅只是執法者的事情,還應當有被執法者或被管理者的配合。三是一個城市的美好,也離不開商戶的參與。他們為城市的建設也貢獻了自己的汗水,現在城市街面整潔,秩序井然,有他們的奉獻,因此,他們應該得到節日的祝福。當他們收到這樣的祝福,也會把自己當做城市建設的一分子,而不是看做和自己無關。
接受別人的贈與,多少會有感激之情。“予人玫瑰,手留余香”,如果我們的執法能留下余香,促使經營者在經營中盡量少違規,那么這樣的執法就是好執法。節假日“鮮花執法”可以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