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自殺或者自殘,經常胡言亂語,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家門、不和任何人接觸等行為作為精神病患者的調查線索,是否條件過于寬泛?
《新聞晚報》報道,上海市衛生局新近頒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務規范(2012版)》,規定將開展疑似精神病患調查。對于有過自殺或者自殘,經常胡言亂語,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家門、不和任何人接觸等行為異常的人員,將作為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調查線索。
這個消息一出,網絡上多有調侃之聲。但是,不得不看到,精神疾病對我們的社會來說,其實是個沉重的話題。
據有關部門調查,我國各類精神疾病患者人數在1億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患人數已超過1600萬人。如果這些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時的診斷和治療,對公共安全將是一種潛在威脅。
因此,對于精神病人進行早期篩查并提供相應的治療,應是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從這個角度上說,上海市政府在精神病防治上有所作為,值得更多地方學習。
然而,也應看到,精神病篩查須慎之又慎。須知,精神病對于現代的醫療技術而言,依然存在許多挑戰。首先就診斷而言,目前尚缺乏公認的客觀指標。精神病的診斷仍然主要依據病人的癥狀,而精神病人的常見癥狀,如情緒多變、敏感多疑、行為異常,判斷起來不可避免地帶有主觀性,需要一個完整嚴密的資料搜集、匯總、分析、診斷的過程。要保證診斷的正確性,仍具有相當的難度。
這也就是說,對于精神病患者,很難通過普通的體檢或者詢問做出篩選,這實際給精神病的早期篩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上海市政府對精神病篩查標準做了一些細化。但這樣的細化卻極可能引發人們的擔憂。將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家門作為精神病的篩查對象,是否條件過于寬泛?而且是不是“無故”,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外人如何判斷?在這樣的標準下,如何杜絕“被精神病”的現象?而且,這樣大面積的篩查精神病,會不會導致病人的隱私泄露而造成新的傷害——畢竟在當今社會,精神病還屬于一個可能讓人感覺“羞恥”的疾病。
也許,要真正做到精神疾病的早期發現,更應該做的不是指定篩查的標準,而應是對精神疾病知識的全面普及,完善精神病醫師的隊伍建設,讓人們有更多的機會關心自己的精神健康,不再把精神疾病當做疾病中的“另類”,這樣才可能真正做到精神病的盡早發現、及時治療。例如,在意大利,全國沒有一所精神病專科醫院。所有的精神病人都生活在社區里,享受著政府的照顧。這或許才應該是幫助精神病人的更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