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醫(yī)學院教授傅瑾被曝偽造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文憑,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據(jù)日前媒體報道,廈大已經正面給出了調查結果,稱“這是一起十分惡劣的主觀故意的造假行為”。校方也公布了對傅瑾的處理決定:解除和傅瑾的工作合同,做辭退處理,同時要求傅瑾本人通過公開渠道,向廈大師生員工、校友和關心廈大的社會各界人士“深刻道歉”。
廈大教授的博士學位是假的,讓很多人詫異:堂堂廈大,居然被持有假博士學位者輕松欺騙,更重要的是,要不是方舟子爆料,這起造假丑聞不知還要被掩蓋多長時間。從2004年至今長達8年的時間里,傅瑾的博士學位造假,廈大校方怎能毫不知情?
廈大方面的解釋是,傅瑾2004年應聘廈大講座教授時,提供了假的博士文憑,但沒被鑒別出。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海外應聘者的文憑必須經過中國駐外使領館公證,但廈大醫(yī)學院當時認為,傅瑾應聘的只是每年一個月的講座教授,并非全職教授,就沒有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審核。2008年,傅瑾應聘廈大全職教授,因她已和廈大合作了4年,所以學校沒有對她提供的證書等做進一步的嚴格審核。
現(xiàn)在,真相大白于天下,廈大校方也對傅瑾做了處理。但是,這事不能就此草草了結,還應有進一步的追問和思考。一是當初引進傅瑾時,在程序上,廈大有關方面和工作人員為何沒有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審查外國學位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不按規(guī)定操作的情況是否還廣泛存在?二是8年來傅瑾的博士學位造假一直未被發(fā)現(xiàn),是主管者玩忽職守,還是有意包庇?如是前者,則可稱瀆職;如是后者,則自然不能排除其中有利益輸送和交換,是否應該啟動對人才引進和人事工作的問責機制?三是廈大能否因傅瑾事件建立完善的預防排查機制,封堵人才引進的程序漏洞,確保今后不再發(fā)生類似事件?
近年來,不少大學爭相出重金在海外挖人,這種心態(tài)給少數(shù)造假者提供了難得的機會——個別大學的具體負責人持“先引進了再說”的功利心態(tài),引進后也不做博士學位、科研論文、個人品行等方面的核實與公示,結果一再被曝出造假丑聞。從一個個典型事件中,各所大學真的應該認真吸取教訓。(胡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