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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4日,昆明市民陳女士駕駛一輛賽拉圖轎車從蒙自回昆明。在途經雞石公路燕子洞路段時,因為開得太慢,被一輛車牌為“云J65000”的豐田越野車“別”了兩次,最后她駕車失控撞上高速公路隔離帶,身上多處受傷,車輛嚴重受損。事故后,肇事車主普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王維雄聲稱:“不管在哪里,我都擺得平!保6月12日《南方日報》)
駕車肇事,既不道歉也不賠償,反而揚言“擺得平”,話語中透析出的冷漠與無情,令人驚悸。何況,此話出自一位副局長之口,更讓人寒顫。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肇事后,面對傷者的疼痛及其公眾的指責,稍有良知的人都會為之真誠懺悔,以求得諒解和心理上的安撫。然而王副局長卻大言不慚“擺得平”,想必是習慣所然。這就值得一問,王副局長的這種惡習何來?當地職能部門對這種混進公務員隊伍中的害群之馬為啥沒有實施有效監督?
可以說,副局長“擺得平”非一時的逞能之詞,折射出了生活中的某種現實,那就是公權濫用、亂用下的唯我獨尊、驕橫跋扈,甚至肆意僭越和踐踏法律及道德底線,挑釁公眾的承受能力。這與公權運行的本來意義背道而馳,必須堅決制止。
其實,防止公權濫用,并進而杜絕官員“擺得平”之類的狂妄并不難,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摘烏紗削權力,嚴重的清除出官員隊伍。試想,當其沒有了權力“護身”,還能狂言“擺得平”嗎?
因而,公眾關注此案,不僅是賠償,關鍵是拿掉其“擺得平”的權力資本。(陸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