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發現,《瑞安日報》12日第13版廣告右下角出現了一則致歉信。刊登這封致歉信的是瑞安當地的星豪酒店,致歉對象是瑞安市府辦,只是致歉詞讓人浮想聯翩。致歉信主要內容為:因6月4日晚市府辦與相關部門蒞臨星豪酒店指導工作,本酒店沒有積極配合一事,本酒店深感抱歉,希望你們能夠諒解。再一次向你們表示本酒店最誠摯的歉意。(6月13日中國新聞網)
機關工作人員吃、拿、卡、要,在個別地方實在太稀松平常了,所以,當星豪酒店的一紙致歉才會讓人們聯想聯翩。人們不禁懷疑,是不是該酒店因為對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伺候得不及時、不周到,激怒了有關人員,遭遇飛來之禍,這才不得不道歉。
不過,《瑞安日報》副總編輯林錦武在微博上的一番講述,才讓人們知道,事情并不是想象的那樣。原來,星豪酒店內設的卡拉OK包廂噪音擾民,且時常營業至深夜,影響周邊群眾日常生活。尤其是近期適逢周邊很多孩子即將面臨中高考,群眾多次向12345市長電話投訴。于是,“6月4日晚,瑞安市市府辦牽頭工商、環保、衛生、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門準備對酒店查處噪音問題,但遭到了酒店的拒絕。在經過批評教育后,酒店答應寫致歉書表態”。
然而,這事情的疑惑并沒有到此為止。因為,按道理講,星豪酒店的行為主要是噪音擾民,因此,星豪酒店的致歉對象應是市民,他應當就其擾民行為向市民致歉并承諾不再相同行為。當然,星豪酒店也有阻撓執法的行為,但是這種行為依法處理就是了,輕則罰款、拘留,重則追究刑事責任,根本談不上致歉的問題。即使退一步而言,星豪酒店須對其阻撓執法致歉,但也得先在聲明上對市民進行致歉,再向政府致歉。但是,在星豪酒店這則致歉信中,我們只見對政府的致歉,卻不見對市民的致歉。
或許是星豪酒店是奉政府之令,作出如此致歉信。那在我看來,這樣的致歉信毫無警示意義。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如果這樣下令,只能說明在他們心目中,政府威嚴重要,而群眾利益事小,讓他們對星豪酒店痛下殺手,查封酒店的,并不是因為他們擾民,而是他們不服從,他們在政府檢查時居然不配合,他們冒犯了政府的威嚴,政府必須殺一儆百,所以,他們必須對政府進行致歉才可能挽回生機。果真如此,這樣的致歉信提示星豪酒店和其他商家,今后關鍵是不要冒犯政府威嚴,讓政府的顏面能過得去,比什么都更重要,趕緊向政府道歉去。
當然,致歉信內容完全也可能是星豪酒店自己的意思,那這樣的意義也是寥寥。在他們心目中,讓他們倒霉的并不是因為他們擾民,而是冒犯了政府和官員,因此,他們趕緊向政府道歉,壓根兒就沒有想到要向市民道歉。因此,他們今后也是想方設法不要再冒犯政府,在有些人看來冒犯不冒犯民眾,是次要的。如此的致歉信,對于民眾有何意義,對于減少酒店和其他娛樂場所的違法行為,又有何意義?政府機關能因為他們僅僅向政府致歉了,就輕易讓他們過關嗎?
一封小小的致歉書,卻揭示出的大問題,什么時候,才能讓向民眾致歉成為違法商家在被查處時的第一念頭呢?楊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