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人社部就社會保險關系轉(zhuǎn)續(xù)及醫(yī)藥衛(wèi)生體制改革等問題集中答復網(wǎng)友時明確表示,相應推遲退休年齡已是一種必然趨勢,該部將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此前有關部門對上海試點進行的調(diào)查顯示,至少有7成多的涉及人員贊成試點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6月6日《京華時報》)
盡管還不清楚人社部關于彈性退休制的政策建議是什么,何時正式提出這一政策建議。但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推遲退休年齡是一種趨勢;延遲退休年齡不搞“一刀切”;彈性退休制并非沒有邊界,退休年齡會有上下限;今明兩年或許會進入立法程序。從上海試點的調(diào)查結(jié)果來看,很多人支持彈性退休制。無疑,公眾更希望公開這項改革的草案,多一些人參與細節(jié)討論。
彈性退休制的最大特點是有彈性空間,公民擁有選擇權,即采取自愿的原則,讓公民在制度框架內(nèi)自行選擇自己的退休年齡。但如何把握這個彈性,如何具體操作,還需要科學設計。筆者在這里所說的“彈性”,不僅是選擇的彈性、年齡的彈性,還有退休方式、退休待遇等方面的彈性。彈性具有豐富的內(nèi)涵,需要全面考慮。
以“選擇的彈性”為例,對不同人群需要區(qū)別對待,既可以賦予技術型人才(如醫(yī)生、教師、科技人員)退休年齡選擇權,也可以賦予民營企業(yè)員工退休年齡選擇權,但對權力人群退休年齡的選擇權,如政府官員、國企高管,卻需慎重,因為這些公共崗位不僅待遇高,而且權力大,很多公職人員自然愿意多干幾年、延遲退休。因此,應限制權力人群的選擇權。
對于彈性退休制,有人表示“體制內(nèi)樂了,體制外哭了”。這說明彈性退休制并沒有解決實質(zhì)問題,即退休不公。而要想讓彈性退休制獲得普遍支持,關鍵在于改革退休雙軌制,即讓體制內(nèi)的人和體制外的人享受公平的退休待遇,包括工資待遇、福利待遇等。遺憾的是,有關部門只看到推遲退休年齡是一種必然趨勢,沒有看到另一種必然趨勢———改革退休雙軌制。
再比如“年齡的彈性”。學者呂井海建議,我國退休年齡應以延長5年為宜。顯然,即使延長5年,也不能搞“一刀切”,不僅要對不同工種設計不同的延長年限,而且要考慮到個體的家庭原因、身體原因等。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分地區(qū)、分行業(yè)、分人群實行不同的年齡彈性,以體現(xiàn)出制度人性化。
更重要的是,彈性退休制提供了彈性空間,誰來掌握彈性的尺度。盡管制度上可以就不同地區(qū)、不同行業(yè)、不同人群的延遲退休年齡做出安排,但制度設計只是一個方面,關鍵是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誰來具體掌握彈性的尺度,能否公平公正進行裁決,尤其需要重點考慮。該把這項權力交給用人單位,還是賦予各地人社部門?如何來監(jiān)督這項權力,究竟誰來監(jiān)督,都是關系到彈性退休制公平公正的大問題,需要統(tǒng)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