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22日發布《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修訂說明,新《規范》要求幼托工作人員“不留長指甲”,并取消體檢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應調離工作”的規定,意味著乙肝攜帶者將不再被拒之門外。(5月23日《京華時報》)
乙肝攜帶者可供職幼托,備受不少人激賞。從國家公務員考試向乙肝攜帶者敞開大門,到餐飲服務行業對乙肝攜帶者解禁,再到如今乙肝攜帶者可從事幼托工作,這一個個醒目的步驟,見證了乙肝攜帶者的權益不斷得到維護。不斷破除乙肝攜帶者在入學、就業、就醫等諸多方面的不公正待遇,彰顯了社會進步。
但不可回避的是,乙肝攜帶者可供職幼托,也引起了不少家長的擔憂乃至恐慌。筆者的一些朋友就頗為惱火,認為這是對孩子不負責任。不少網友也認為,幼兒免疫力低,容易磕磕碰碰,萬一不幸染上乙肝病毒怎么辦?一邊是乙肝攜帶者的合法權益,一邊是不少家長的憂心忡忡,公共政策如何平衡民意?
首先,應該加大解惑力度,最大限度地打消一些家長的疑慮。不少家長之所以擔心孩子受感染,除了本能的護犢子心理,還與缺乏一些常識有關。事實上,乙肝傳染通常有三種途徑,分別是血液、母嬰、性,一般的接觸不會感染乙肝。既然如此,職能部門就應該用心闡釋,告知公眾更多的常識與真相。
其次,應該完善乙肝疫苗接種。眾所周知,我國已實施新生兒國家免疫規劃,乙肝疫苗即是免費且強制性接種的疫苗之一。據專家表示,乙肝疫苗需按0-1-6方案全程接種三針(也就是說乙肝疫苗全程需要接種三次),為了保證乙肝疫苗持續存在,接種乙肝疫苗3年后需定期復查抗體滴度,以觀察免疫效果,如抗體較弱需及時補種乙肝疫苗。但據報道,并不是所有的幼兒都能按時做到這一點,有些父母在孩子接種一次后就沒注意了,從而加大了孩子受到傳染的概率;甚至還有些生活條件并不好的家庭,在生孩子時選擇醫療衛生條件并不好的私人診所,在孩子出生階段就染上了乙肝。
在這種語境中,如果孩子沒有接種乙肝疫苗,或者不具有較強的乙肝免疫能力,一旦因意外染上了乙肝病毒,對孩子來說確實是可怕的劫難。因此,完善乙肝疫苗的接種是不容回避的現實問題。
最后,還應該對從事幼托工作的乙肝攜帶者進行較為健全的培訓。既然乙肝可以通過血液傳播,那么乙肝攜帶者就應該謹慎,不宜進行容易導致摩擦出血的活動,對孩子也應該多一些呵護,免得孩子受傷而輕易流血,應充分考慮最大限度地避免激烈活動。有網友稱,乙肝攜帶者過度勞累容易病情加重,會轉化為傳染者,并非打了乙肝疫苗就一勞永逸了。因此,乙肝攜帶者如何避免過度勞累,也需考慮。
在不少時候,公共政策不可能照顧到所有人。如此一來,怎么辦?這就需要平衡,盡量尋找最大公約數。如果不容易找到最大公約數,就應該強化配套措施,減少對另一群體的潛在傷害。乙肝攜帶者的就業權利不容踐踏,而幼兒的安全也不能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