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北京市政市容委發布《北京市主要行業公廁管理服務工作標準》,其中對于“蒼蠅不超過兩只”的要求引起市民熱議。對此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標準是希望北京的公廁能夠向著更好的方向發展,并不是強制規定,更不會“派專人數蒼蠅”。(5月23日《北京晨報》)
公廁是公共服務場所,服務標準應當不斷提高,北京發布的公廁服務標準,可以說是目前對公廁各項要求最高的標準,如果能得到較好的落實,對于整個城市公廁的服務質量,都將是一個全面的提升。這樣的標準出發點是為市民服務,理應得到民眾的支持。
然而,公廁服務標準卻引起了民眾熱議,爭議的焦點就在“蒼蠅不超過兩只”。表面上看,這是標準的嚴格要求,已經細化到蒼蠅的數量上。但具體到現實中,對于公廁里究竟有多少只蒼蠅,顯然無法做到派專人蹲點去數。而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么“蒼蠅不超過兩只”的規定,就成了紙上談兵,以點帶面,民眾對整個公廁服務標準的質疑,完全在情理之中。
事實上,“蒼蠅不超過兩只”的標準并非北京首創,它只不過引用了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制定的《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其中不僅對蒼蠅的數量進行了明確,還對蠅蛆、臭味強度、采光系數等進行了標準值設定。嚴格意義上說,《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作為唯一一部國家標準,對蒼蠅、蠅蛆等數量的明確,目的無非只有一個,那就是使公廁朝著衛生、文明的趨勢發展,制定這一標準的初衷是好的,但落實方面沒有充分考慮人的因素,這才導致標準出現了異議。
按照北京市政市容委的解釋,公廁服務標準只是一個參考,并非強制執行,事實上公廁標準也只能作為參考,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任何一個城市有強制執行的公廁標準。既然是參考標準,一味將目光集中在“兩只蒼蠅”上,只能形成對標準的片面認識,對于標準的推行并無任何益處。相反的是,北京出臺的公廁服務標準稱得上是一次“大修”,不僅對公廁的屋頂、墻壁、地面等無積水、積灰、雜物進行了細化,還對公廁內臭味等級進行規定,從“無味”到“強烈臭味”共分為6級,同時規定公廁內廣告不得影響公廁的使用功能,不得影響公廁內的觀瞻,廣告內容必須合法。這些標準之前都是沒有的,或者說沒有得到細化。因此,此次出臺的公廁標準顯然具有進步意義,對于進一步提升公廁服務水平,使公廁朝標準化方向發展起到了指南針的作用。
任何好的標準都需要得到好的執行,否則只能成為秀場。回到北京公廁服務標準上來,公眾與其糾結在“兩只蒼蠅”上,不如及時提供意見與建議,以供制定標準的相關部門參考,并通過公眾及輿論監督促使標準得到更好的落實。當公廁服務水平得到整體提升時,實際上也是對城市形象的提升,這應當成為全體民眾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