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農產品中的農藥殘留及安全問題,農業部17日表示,幾乎所有農產品都可能含有農藥殘留,中外農產品概莫能外。對于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和安全性應當正確認識。要增強安全意識,但也不必談藥色變。農業部稱,如果不用農藥,我國肯定會出現饑荒。(5月18日《法制日報》)
毋庸諱言,“幾乎所有農產品都可能含有農藥殘留,沒有殘留是理想主義”,“沒有一個國家能做到”,確實有其道理。去年,美國民間環保組織“環境工作組”發表報告稱,美國蔬菜和水果的農藥殘留現象比較普遍,共有12種水果和蔬菜被列入該組織的農藥殘留“黑名單”。
在當下,與其說人們恐懼農藥殘留,不如說恐懼農藥殘留超標,恐懼不知道所食用的農產品是否農藥殘留超標。這一點,農業部也表示,農藥殘留量低于標準是安全的,可放心食用,而超標農產品則存在安全風險,不應食用。問題就在這里!我們日常須臾不可離開的蔬菜水果,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存在農藥殘留超標?如何遏制農藥殘留超標,還老百姓一個農藥殘留不超標的餐桌?
就目前而言,需要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制定更高更科學的標準。目前,我國農藥殘留的標準數量相對發達國家還比較少。據悉,發達國家不僅標準高,還全面,比如,對每種農藥進行全面的危險性評估,包括農藥在食品、飲用水、居住地的殘留量,農藥及有毒物質的富積效應,對未成年人的特殊敏感性,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影響等;毒理學數據引用時,強調引入安全系數,以保護敏感人群。
二是更強有力的監管。《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但是,不時爆發的農產品農藥超標事件告訴人們,恰恰是監管部門沒有把好關,有意無意地對農藥殘留超標的農產品放行,才導致問題農產品流入百姓餐桌。
說到監管,農業部相關人員表示,由于我國農業生產的產業規模太小,有眾多農民分散生產和經營,加上生產技術較為落后,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難以真正做到,造成監管更加困難。這確實是客觀原因,但并不意味著就可以放松監管、知難而退。相反,更需要監管部門聯合行動、無縫對接。
當然,民間組織也應該發揮效力。美國果蔬農藥殘留排行榜的相關報告,就是由美國民間環保組織“環境工作組”推出,該組織聯合美國農業部、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每年都會對部分果蔬進行農殘樣本含量和農藥種類檢測,并對結果進行分析。公民力量的不斷參與,能更好地遏制食品安全事件。
但愿“不用農藥將現饑荒”,別成了推卸責任的措辭。農產品離不了農藥,不等于農藥殘留超標,這是兩個概念。有專家建議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據悉,我國將對現行農藥管理條例進行修訂。法律需要不斷完善,監管更要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