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琦是一個平凡女生,但她的公民精神帶給我們不少啟迪。
其一,她尋找自己的角色定位,激活酣睡已久的公民意識。潘琦說,“這是我第一次正兒八經當公民,第一次明確自己的權利,也真地去行使權利。”我們每個人都是公民,但不少人忘記自己的身份,不敢質疑,也沒有想到質疑公權力。潘琦認為,要表達意見,“先得整明白我們有沒有權利去管種樹這事”。她上網仔細閱讀了憲法和《山東省行政決策程序》等文件,發(fā)現(xiàn)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有“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是的,也許碰到類似的事情,我們這些忘記質疑的人也應該復原自己的權利。
其二,潘琦不做空頭的口號家,而是實際的行動者。和大多數(shù)人一樣,她對耗資巨大的“增綠行動”頗為不滿。不一樣的是,她沒有停留于憤怒,而是沉下去,走到街頭、走到大草坪上、走到工人中間,去發(fā)現(xiàn)問題、去了解詳情。潘琦說,“萬一網上的圖片是ps的,那我不是瞎憤怒瞎維權?網上說那40億元都用到黑影里了,是不是真的呢?”每個人都會憤怒,但僅有憤怒還不夠,還應該多一些求證意識、多一些實際行動的能力。
其三,溫和而理性地行使權利,有理有節(jié)地表達觀點。潘琦沒有選擇對抗,也沒有選擇居高臨下。在與工人交流中,潘琦發(fā)現(xiàn),“用平和平等的態(tài)度去對話,更能得到答案”。行使權利未必非要怒目金剛,也不一定非要破壞性對立。潘琦說,“我不是反對種樹,但種樹方案到底怎樣確定的?種在海邊到底合不合理?種的樹到底能不能活?把草鏟了再種好不好?”這種公民表達,溫和卻有力量;中肯而能服眾。
應該說,潘琦是一個好樣的公民,如果多一些這樣的好公民,我們的城市顯然會變得更美好、我們生存的空間顯然會更宜人。
令人遺憾的是,現(xiàn)實中總不缺少好公民,但缺少善待公民的負責任部門。在公民潘琦與相關政府部門打交道的過程中,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了相關部門的傲慢與推諉。有句話人們常說,老百姓已經過河,他們還在摸石頭。但公民越來越多,越來越用真誠、建設性的姿態(tài)以及可敬的行動推動社會進步,相關政府部門卻還在摸石頭,你們要摸到什么時候?
中央黨校教授傅思明認為,依法行政強調公開透明行政,包括積極回應社會利益訴求。在施行一項公共政策時,政府必須向公眾說明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不大合理就不是依法行政。面對日漸興盛的公民精神,面對越來越多的理性公民,相關部門不僅應該真誠回應,更應該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否則這只會拖社會進步的后腿,也注定會引發(fā)民怨沸騰,透支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