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媒體紛紛刊登了一則關于中國高校就業聯盟網上公然出現招聘代孕媽媽的新聞。招聘信息的最后寫道:“高薪招聘代孕媽媽和代孕志愿者,并注明“此信息長期有效”。
從上世紀70年代末,“代孕” 一詞便開始出現在公眾的視線內,也引起了法律界和社會倫理學界的激烈討論,而我國對于代孕行為一直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也是諸多代孕網站打“擦邊球”的原因之一。正當就業問題讓很多求職者頭痛時,代孕市場的 “異常火爆”甚至公然出現在高校招聘網上,著實嚇倒了觀眾,也讓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這個在合理和合法邊緣徘徊的職業。
盡管代孕市場的出現對某些家庭來說是福音,完成不孕家庭多年來的心愿,但在這一切的背后,也意味著育兒行為的日趨商品化,人為倫理關系的混亂升級化。在筆者看來,“代孕”和拐賣婦女兒童沒什么區別,打破了良好的社會體系,使得生兒育女成為“交易”的“標的物”,不僅復雜了社會環境,對生命的漠視和不尊重更是讓人堪憂。
“代孕”市場越來越繁榮的今天,“代孕”所引發的奪子官司、離婚官司在各地更是頻繁上演,代孕媽媽在造就了一個“嬰兒市場”發育的同時也滋生了一片繁衍道德危機的惡性土壤。許多花季少女在金錢的誘惑下出賣自己的身體,甚至斷送了一生的幸福,而被利益蒙蔽了雙眼的商家不顧“代孕”者的安危,事故頻發后卻是令人發指的囂張氣焰。
誠然,像某些網友所說,代孕市場滿足了各取所需的雙贏效果,對代孕媽媽來說是得到了經濟上的保障;對需求方來說也圓了愛子心愿。但在筆者看來,一旦“代孕媽媽”明碼標價,就等同于赤裸裸的將婦女的身體商品化,將原本溫暖的親權變成了冰冷的交易,是與我國精神文明建設和道德評價標準背道而馳的。
一邊是現有法律盲點下的監管乏力,一邊是“無后為大”傳統思維下的求子心切,造就了火爆的“代孕”市場應運而生,而因此帶來的一系列倫理道德、社會公平等問題也時刻警醒著我們需要“冷”思考:如何盡快對代孕行為予以立法,進行規范;如何加強監管力度,整頓市場等。在筆者看來,是時候讓游走于法律和道德之外的有償代孕現象剎一剎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