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浙江、山東、河南等地公安機關首次全環節破獲一起特大地溝油制售食用油案,搗毀6個制黑窩點,抓獲嫌疑人32名,同時查獲食用地溝油100噸。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零售等六大環節的一條地溝油黑色產業鏈浮出水面。據悉,公眾普遍關切能否完全摧毀這條黑色產業鏈,徹底根除地溝油。
公安部的這一行動,使地溝油流向餐桌的傳聞得到證實,“地溝油”這三個字再度重重刺痛人們的神經。去年3月,武漢工業學院的何東平教授提到:“全國每年有200萬噸到300萬噸地溝油回流餐桌”,立即引起輿論漩渦,但由于“壓力很大”,沒過幾天他就改口予以否認,不少地方的監管部門也忙不迭地辟謠。
地溝油黑色產業鏈被發現和破獲,這顯示地溝油是不是一個問題,不再成為問題,必須正視,無可回避。就問題的性質而言,地溝油涉及多個層面。
如同三聚氰胺等重大食品安全問題,公安部的強勢介入,說明制售地溝油已經觸犯刑法,其性質與制毒販毒、制售假藥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并無二致。打擊用地溝油制售食用油,就不僅是在整頓食品安全秩序,也是在打擊犯罪。
目前,我國對“地溝油”的監管涉及多個部門,包括衛生、質量監督、工商管理、環保、市政、城管、公安等。地溝油制售食用油乃至形成產業鏈,并非一天兩天之事,而是久有時日,其中又涉及多個環節,那么之前為什么沒有發現問題呢、不見監管。在某種程度上說,監管不力、責任心不強、不作為等等,已經不能作為一起起類似事件的理由了。頻頻爆發的食品安全問題,無不反映現有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已不能適應當下的現實,它很可能不是一時的疏漏、一時的不察不作為,而是該領域的治理體系的運轉失靈甚至失效,三聚氰胺不斷重現就是一例。
地溝油問題,反映了社會倫理道德某種滑坡。地溝油提煉自潲水和下水道中的廢油,足以令人作嘔,地溝油中也含有多種致癌毒素,這種根本就不能食用的東西,竟然大舉流入餐桌,參與制售的人可謂傷天害理。一些時候,做錯事、做壞事、做犯法之事,也還有基于人性的道德底線,比如地溝油不能當食用油吃,毒藥不能當補品吃,工業酒精不能當白酒喝。如果底線下滑,以至沒有底線,為了利益,一切道德倫理禁忌將蕩然無存,就無事不可為,無惡不可作。
“地溝油”在我國愈演愈烈,也反映了我們公共管理技術水平的欠缺。其實,“地溝油”也曾毒害過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在上世紀60年代,地溝油甚至在日本嚴重泛濫,不過,“地溝油”最終銷聲匿跡。其中的主要經驗是,在利用公共政策工具從源頭“管控”之外加以大力“疏導”,即創造合法產業鏈,利用市場機制處理廚余廢油。比如在日本,地溝油有專業公司回收,并以較高價格賣給政府用以提煉燃料,合法利用。
人們希望地溝油問題得到真正徹底的根除,而它背后所反映的多重問題,更應該獲得足夠的重視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