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廣州“治堵方案”,經歷大半年醞釀之后,8月1日終于破繭而出。整個方案構成與征求意見時8大塊30條措施沒有大變,但好幾個關鍵地方所作修改卻使“公交優先”的思路遭到質疑,不限公車更是讓人費解。
毫無疑義,引導公眾選擇公共交通,即“公交優先”戰略的實施是大城市治堵的核心,理應不遺余力推進。然而,廣州治堵最初提出從“財政優先、用地優先、路權優先、信號優先”四方面建設“公交都市”,最后只留下后兩項“優先”,最關鍵的“錢”和“地”被踢出局外。再者,原來提“啟動11條軌道交通線路建設”和“中心城區初步計劃新增公交車3000輛”,如今則只提6條在建地鐵,“新增公交車3000輛”也無影無蹤。由此相應的變化是,原初確定的“到2015年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力爭達到70%”的目標改為65%,降低5個百分點。
僅就“公交優先”而言,相關措施前后相比的“縮水”,給人的觀感是“優先”指向出了問題,力度明顯減弱,信心也不足。人們有理由問:如果不“優先”拿出多些錢來補貼公交,公交用地不能“優先”保證,又何談“公交優先”?
同樣受關注的是,公眾原本期待的公車“革命”也沒有如愿到來。原方案提出“到2015年不再新增公務用車指標,并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雖然不提削減,能設定不增量的界線,至少還給公眾一點期待。最后定稿改頭換面成 “積極采取措施,嚴格規范公務車管理”的籠統表述,字面上看已枯燥無味。怎樣才是“積極”,采取什么“措施”,不著邊際的官樣文字空泛無力。誰都不會懷疑,如此空洞措施的命運絕對不會逃脫“說了也白說”的窠臼。
雖然從廣州目前擁有220多萬輛機動車來看,不能斷定限制公車就是治堵的靈丹妙藥,但至少可以適量“減壓”。治堵方案有意繞開“限公車”的尖銳問題,難免讓人判斷政府要碰控制公車數量、減少公車私用這個烈性“地雷”,實在是既無決心,又無信心。再進一步,市民可以得出一個最基本的判斷是,只要公車數量不斷膨脹,公職人員不私用才怪。
概而言之,廣州出臺的治堵方案不能說純屬紙上談兵,至少是明顯過于溫柔。雖然曾有計劃提出的限制私家車上牌、征收擁堵費等,最終沒被當做治堵的救命稻草,順應了絕大多數的民意。但是,萬眾期待的“公交優先”和“限公車”都打了折扣,又豈能使人不對治堵方案的期望也大打折扣?
廣州城市交通擁堵已到了不得不治的程度,但必須承認,治理城市交通擁堵是一道世界性考題,不是廣州獨有,亦非一招一式可迎刃而解。所以,措施的出臺必須有的放矢,而且動真格。治堵方案中不少措施或者老調重彈,或者泛泛而談,或者自打折扣,形同文字游戲,太不給力。只出于彰顯態度、不敢啃硬骨頭的治堵策略,溫柔有余而力度不足,最終將淪為形式。
依然需要強調的是,從民意的角度考量,城市治堵,公車一定要先受到足夠的監督和約束。在此之前,北京搖號限行、上海車牌拍賣、貴陽中心區限行等措施,都不能成為飽受堵車困擾的大城市“治堵妙計”。從長遠看,城市治堵應逐步淡化行政強制手段,過渡到用市場化手段和吸引市民主動參與公交出行。因此,治理擁堵,我們依然力挺以有效措施確保“公交優先”,期待政府拿出應有的勇氣限制公車數量的遞增,并以鐵腕治理公車私用的泛濫成災,紓解公眾心里之“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