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19日回應暴雨淹城質疑時表示,正在進行的雨污分流工程是環保工程,防汛作用有限;排澇防汛設施不能以極端天氣來檢驗。(7月20日《揚子晚報》)
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雨,使南京交通一度幾近癱瘓。然而就在一個月前,“中國之聲”廣播播發了一條“南京雨后一改‘澤國’景象,城市內澇治理初見成效”新聞,言下之意是新工程在暴雨中功不可沒。
最有趣味的是職能部門對城市防汛的定義——“排澇防汛設施不能以極端天氣的表現來檢驗”。如果城市防汛“防”的不是暴雨等極端天氣,難道防汛設施準備迎接的只是拍言情劇的毛毛雨?排水管道符不符合國家規范不是問題的關鍵,能抵抗并消解內澇的成因才是城市防汛的初衷,難道只怪這老天下的不是“國家規范”的雨?在公眾的邏輯里,要證明排澇防汛設施是不是花架子,最好的檢驗恰恰就是“極端天氣”。因為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最難過的就是暴雨關。
近期,我國大部分城市遭遇多次強降雨,在鋪天蓋地“水漫金山”的內澇圖景中,諸多城市被戲稱為“水上威尼斯”。內澇,被民眾一針見血地譽為“城市化進程的照妖鏡”,照出了城市下半身的“難言之隱”。
其實很多時候,“折射”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折射”了之后,眼睛被“射”疼了、心被“射”傷了,補救何在?究責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