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紅十字總會回應上海盧灣紅十字會高價餐費事件時表示,此次事件屬于嚴重違規行為,違反中央關于嚴格控制“三公”支出的有關文件精神,對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并“要通過加強監管,變壞事為好事”。
此前,上海市紅十字會通報了“盧灣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的調查及處理情況。相關調查稱該資金開支渠道為盧灣區紅十字會工作業務經費,并非社會各界捐贈的救災救助款,但此次公務活動的消費水平明顯高于人均150元的標準。據稱,當天的消費是盧灣區紅十字會與相關企業協會商洽工作的公務活動,參加人員17人,消費9859元。盧灣區有關部門已經責成相關個人承擔超過公務接待標準部分的金額。
事情發生后,紅十字總會、上海市紅十字會和盧灣區相關單位反應速度很快,調查結論也比較清晰透明。但相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加強監管,變壞事為好事”,這“壞事”和“好事”之間究竟怎么“變”,很值得研究。
調查結果說這近萬元的餐費屬于“工作業務經費”,并非“救災救助款”。言下之意,動用捐款大吃大喝是罪加一等,若是“業務經費”開支的名頭就“正常”多了。但是,用的不是救災救助款,就可以超標準消費了嗎?無論哪里來的錢,超標了就是違規了,這是狡辯不掉的。這個調查結果的論調,說明相關負責人仍沒有擺正心態,尚未認識到問題的實質。從這個角度看,心態不正,要想壞事變好事,有點難。
另外,慈善組織的違規,使人們再一次審視國內慈善機構的運作模式。慈善機構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應在社會救援方面承擔政府所不具有的功能。目前,中國慈善領域大致可以分為基金會序列、慈善會系統和紅十字會系統,政府和社會團體的角色在這三類機構中交錯混雜。某些慈善機構“身兼數職”并同時屬于不同體系,這種身份認定不清晰,直接導致它們普遍存在“缺乏監管”、“評估體系混亂”等問題,也造成一些工作人員的投機心理。盧灣區紅十字會的此次事件雖是個案,但在這樣的管理體制下,不時出現資金使用混亂或不透明問題也就不足為怪。因此,如果慈善機構身上存在的體制瓶頸不能得到較好的突破,那么在短期內實現“壞事變好事”,恐怕是一紙空談。
當然,我們希望此次高價餐費事件能夠引發富有意義的討論,能夠進一步促使相關主管部門加大改革力度,進一步完善國內慈善立法工作。只有權責明確、科學透明且有法可依的慈善運作,才能取信于民,并真正推動國內慈善事業的發展。(楊易)